一般情況下《文史春秋》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文史春秋》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文史春秋》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文史春秋》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章題目:題目應簡明、醒目、突出重點、準確地反映文章的主題。
②參考文獻,在每一文獻后加注文獻類別標號,專著標號為[M],論文集為[C],論文集內文章為[A],期刊文章為[J],報告為[R],博士論文和碩士論文為[D]。
③所有文章,均須附中文和英文摘要。中、英文摘要的內容要一致。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等主語。
④正文中的引文,依次將順序號和頁碼上標右上角,順序號使用中括號,頁碼使用圓括號。
⑤來稿請用E-mail投稿,文稿為Word格式;請作者提供詳細的聯系電話、手機和通訊地址。請自留底稿,來稿一律不退。
《文史春秋》雜志是由廣西政協辦會廳主辦的歷史學術期刊,創刊于199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9563,國內刊號:45-1207/K。
該雜志以反映歷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歷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人物春秋、領袖剪影、將軍軼聞、名人寫真、史海鉤沉、內幕秘聞、外軍傳奇、委員風采等等多元領域。
《文史春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文史春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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