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所有文章均請列出能反映論文特征內容、通用性較強的術語3~8個作為關鍵詞。
②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③年份中的前兩位數不可省略,如:‘'01年”應為“2001年”。
④本刊恪守學術公正之準則,取稿標準在于文章本身的學術水平,對選題新穎、論證充分、引證得當、邏輯合理、語言精準的論文優先采用。
⑤稿件應為未公開發表的作品,凡來稿,均視為作者、譯者已經閱讀或知悉并同意本聲明。
《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是由西安財經學院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88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2817,國內刊號:61-1411/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秦文化與經濟、西部特色經濟、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研究、財稅與會計、產業經濟、區域經濟、企業改革與管理、、西部特色經濟 、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研究、財稅與會計 、產業經濟 、經濟與法、國防經濟等多元領域。
《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國優秀社科學報、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西安財經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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