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藝術》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藝術》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藝術》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藝術》雜志投稿建議:
①計量單位以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統計學符號按國家標準《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規定書寫。
②注釋與引文參考文獻統一編號混排于當頁頁腳下。
③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④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⑤本刊編輯部保留對來稿進行適當刪改的權利,如作者不同意,請在投稿時聲明。
《新疆藝術》雜志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5-8315,國內刊號:65-1297/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中國畫、絲綢之路藝術研究、當代批評、樂舞、視覺21、文藝春秋、文化管理、非遺與文創、絲路遺珍等多元領域。
《新疆藝術》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藝術》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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