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聞采編》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聞采編》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聞采編》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聞采編》雜志投稿建議:
①題名應直接體現論文的要旨,必須與論文的內容相吻合。為方便讀者檢索,題名還應盡可能包含論文的關鍵詞,以供二次文獻編制題錄、索引。
②參考文獻應依照引用的先后順序標出,根據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GB 3469)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
③所投稿件需附300字以內的中英文摘要、3~5個關鍵詞,文章題目、關鍵詞均應列出中英文。
④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⑤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輯委員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時,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請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新聞采編》雜志是由山西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新聞學術期刊,創刊于1959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0719,國內刊號:14-1070/G2。
該雜志以反映新聞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新聞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新聞理論、業務研究、百家談、名人專訪、燈下漫筆、同行寫真、新聞寫作、讀者評說等多元領域。
《新聞采編》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聞采編》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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