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戲文》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戲文》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戲文》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戲文》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所發稿件不代表編輯部觀點,為國內外研究者平等提供學術平臺,歡迎學術爭鳴。
②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先錄用。
③摘要:以100-200字為宜;關鍵詞:2-3個,以空格相隔。
④參考文獻中的標點符號以英文半角符號書寫,字體請用Times New Roman。
⑤文章應具有學術理論的前沿性、問題分析的深刻性、對策建議的針對性、產業實踐的操作性等特點,尤其歡迎有創新亮點的文章。
《戲文》雜志是由浙江省藝術研究所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1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3-6113,國內刊號:33-1038/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本刊特稿、百家論壇、特別報道、紀念尹桂芳專輯、表導演藝術、明星之路、梨園春秋、藝苑風景線等多元領域。
《戲文》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戲文》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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