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地方志》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地方志》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地方志》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地方志》雜志投稿建議:
①注釋為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均以腳注形式分散標注于正文頁面下方,其序號為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
②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表示,姓氏的字母均大寫,復姓連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其余均小寫),雙名之間用“-”相連。
③列出至少5個中、英文關鍵詞。中文關鍵詞放在中文摘要后,英文關鍵詞放在英文摘要后,中、英文關鍵詞一一對應。
④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時,應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為文章名,文集編者名,收入該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點及版次,頁碼。
⑤來稿務必立論正確,論證嚴謹,論據充分,數據準確,語言通順,文字流暢,標點符號正確;特別應具有創新性、學術性和前沿性。
《新疆地方志》雜志是由新疆自治區地方志編委員會;新疆地方志學會主辦的文化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1826,國內刊號:65-1128/K。
該雜志以反映文化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化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志書評述、方志論談、工作研究、年鑒編纂、為現實服務、史海拾貝等多元領域。
《新疆地方志》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地方志》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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