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環境保護》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環境保護》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環境保護》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環境保護》雜志投稿建議:
①稿件中文主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副題名前須有破折號并且不超過25個漢字。題名要簡明、確切,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②文中參考文獻角碼按照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相應處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加小方括號注明如“[1]”。
③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④文稿中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所在城市及郵編、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⑤本刊要求作者有嚴謹的學風和樸實的文風,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凡采用他人學說,必須加注說明。
《新疆環境保護》雜志是由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主辦的環境學術期刊,創刊于1978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8-2301,國內刊號:65-1135/X。
該雜志以反映環境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環境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環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污染與防治、監測與分析、環境與發展、環境與資源、大自然保護。等多元領域。
《新疆環境保護》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環境保護》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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