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有色金屬》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有色金屬》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有色金屬》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有色金屬》雜志投稿建議:
①標點符號:遵照國家標準GB/T15834—2011《標點符號用法》執行。
②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③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據,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④基金項目。獲得基金贊助的論文,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⑤審稿來稿文責自負。本刊對來稿實行同行評議;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時作者可書面申請復議。作者如欲改投他刊,請務必聯系本刊,否則視為一稿多投。
《新疆有色金屬》雜志是由新疆有色金屬學會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72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內刊號:65-1136/TG。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地質 采礦 測量_選礦 冶煉 分析 、信息點滴 、機電 加工 工程 管理等等多元領域。
《新疆有色金屬》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有色金屬》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