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投稿建議:
①每篇論著應列出3~5個關鍵詞,中、英文關鍵詞應翻譯準確,詞之間用分號“;”隔開。
②稿件應包括作者姓名、單位、職稱、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郵地址。
③來稿研究內容如屬各級基金資助項目,須在首頁腳注標明其名稱,并注明編號。
④正文引文超過100字的,應另起一段、不加引號、中文全角狀態下整體縮后兩格并變換字體為楷體。
⑤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類稿件,已在國外刊物上發表或者準備發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是由山東省作家協會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1-2307,國內刊號:37-1373/I。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非常景觀、醒世物語、啼笑皆非、奇人異事、浪漫戀情、感悟生命、人在旅途、青春有約等多元領域。
《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世紀文學選刊》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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