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商務周刊》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新商務周刊》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商務周刊》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新商務周刊》雜志投稿建議:
①數(shù)字原則上,準確的數(shù)目字都應以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如年代、數(shù)量、年齡等,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也應遵循漢語數(shù)量詞的慣用法。
②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以尾注形式寫明,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
③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shù)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guī)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④來稿須具有創(chuàng)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yōu)先錄用。
⑤本刊不辦理退稿,對非采用稿件也不奉告評審意見,請作者自留底稿。
《新商務周刊》雜志是由海峽書局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2012年,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2095-4395,國內刊號:35-1316/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新商務周刊》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商務周刊》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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