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聞記者》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聞記者》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聞記者》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聞記者》雜志投稿建議:
①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②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于文末,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注。
③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內,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四部分內容;關鍵詞一般3-5個。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則與中文的相對應。
④投稿請填寫真實有效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及E-mail,以便聯系。
⑤遵循文責自負原則,文章如有引用,需注明出處。
《新聞記者》雜志是由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上海社會科學院新聞所主辦的新聞學術期刊,創刊于198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6-3277,國內刊號:31-1171/G2。
該雜志以反映新聞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新聞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一月報評、企業家與記者、記者生涯、新聞人物、外國記者在中國、海外新聞、報刊掠影、新聞作品評析等多元領域。
《新聞記者》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聞記者》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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