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藝境》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藝境》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藝境》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藝境》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按國家標準編輯,要求來稿有較高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包括正確使用國際法定計量單位及其符號。
②如論文為國家、省、部級科研資助項目,應注明資助項目編號。
③來稿附200字左右的內容摘要,3~6個關鍵詞。
④引注二手文獻、資料,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標題,在其后注明“轉引自”該援用的文獻、資料等。
⑤注意區分“、”號,“,”號,“;”號的規范使用,不得混用。
《藝境》雜志是由山西藝術職業技術學院主辦的文學學術期刊,創刊于1995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文學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學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藝境》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藝境》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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