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藝術科技》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藝術科技》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藝術科技》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藝術科技》雜志投稿建議:
1.《藝術科技》標題:正文中標題用1、1.1、1.1.1……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2.《藝術科技》摘要2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闡明撰寫該文的目的、方法、結論并體現出原創性,不加引注。
3.《藝術科技》參考文獻:來稿要有參考文獻,內容必須是公開發表的,參考文獻需詳細標注,例如:(1)參考專著: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2)參考期刊:請注明作者、文章名稱、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4.本刊實行無紙化辦公,來稿一律通過電子郵件(WORD文檔附件)或QQ發送,嚴禁抄襲,文責自負,來稿必復,來稿不退,10日未見通知可自行處理。
5.本刊來稿直接由編輯人員審閱,疑難重點稿件送交相關專家審閱,本刊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客觀”的審稿原則,實行“三審三校”制度。
《藝術科技》雜志是由浙江舞臺設計研究院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88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4-9436,國內刊號:33-1166/TN。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藝術設計、藝術教育、文學藝術、教學藝術、教育科研、教改研究、職教研究、科技教育、工程技術、工業設計、電子技術、信息技術、應用技術、智能技術、制造技術等多元領域。
《藝術科技》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藝術科技》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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