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藝術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藝術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藝術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藝術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1”,“1.1”,“1.1.2”,并一律左頂格。
②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③“摘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應能獨立成文,字數控制在300字左右。
④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必要時可加適當的輔助線,表格上方須寫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應在內文相應處標明;掃描、電腦繪制的圖片要求清晰、色彩飽和。
⑤編輯部審稿期限為3個月,無論是否錄用,本編輯部都會回復告知結果。
《藝術評論》雜志是由中國藝術研究院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200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6243,國內刊號:11-4907/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稿、特別策劃·百年紅色經典與文藝高峰、回望、藝界時評_舞臺印象、藝界時評_影像閱讀、觀察與思考、書評等多元領域。
《藝術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RCCSE學術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藝術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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