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應用法學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應用法學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應用法學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應用法學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參考文獻的引文或出處應以方括號上標的形式標注序號。在句末標注的,應置于句末標點之前。例:……學生畢業后很難適應激烈的人才競爭[1]。
②請勿一稿多投,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稿制,稿件三個月后未被采用,作者可自行處理。
③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④來稿如系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還應注明基金項目的具體名稱和項目編號。
⑤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 采用文末注的形式, 注號用“ ① 、② 、③……”。
⑥如果能用文字簡潔說明的內容就不必列表。圖、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序號及圖題、表題。
⑦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內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⑧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單位名之前加注相應的數字;作者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
⑨雜志的投稿要求強調文稿應反映幼兒教育研究的前沿問題,具有行動導向意義,主題明確,立論新穎,論據充分,論證周密,文字精練。稿件應包含摘要、關鍵詞,并遵循特定的引用格式。
⑩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應用法學評論》雜志是由西南政法大學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基地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15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理論爭鳴、實務前沿、智能司法、公益訴訟、法學教育研究等多元領域。
《應用法學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應用法學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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