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中華藝術論叢》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中華藝術論叢》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中華藝術論叢》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中華藝術論叢》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
②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③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頁下注釋體例,參考文獻和注釋均置于當頁地腳(腳注),每頁編序碼,序號用①②③標示。
④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
⑤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⑥來稿三個月后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因人力限制,來稿恕不退還。
⑦題名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織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定關鍵詞,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⑨如果是基金項目,請注明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和編號,基金項目需要附批準文件或任務書復印件。
⑩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中華藝術論叢》雜志是由同濟大學出版社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2003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戲曲歷史回溯、編劇·表演·曲唱的理論與批評、會議綜述、追思前賢等等多元領域。
《中華藝術論叢》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中華藝術論叢》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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