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紙和造紙》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紙和造紙》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紙和造紙》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紙和造紙》雜志投稿建議:
①標題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
②參考文獻的引用應嚴格遵循“著錄直接引用文獻,最必要、最主要、最新的和正式出版的文獻”的原則,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律不得引用。
③每篇論文應有200字左右的“摘要”,3-8個“關鍵詞”。摘要要求表達簡練,語義確切,結構嚴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用第三人稱編寫;應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
④作者投稿時必須提供所有署名者的辦公電話、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并注明通信作者。
⑤文稿一律文責自負,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必須對論文的科學性、真實性和倫理學問題等負責。
《紙和造紙》雜志是由中國造紙學會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82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1-6309,國內刊號:11-2709/TS。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卷首語、特稿綜論、企業風采、工藝技術、裝備器材、儀表自控、試驗研究、造紙化學品等多元領域。
《紙和造紙》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紙和造紙》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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