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內容摘要與作者單位全稱間空2-3行,要求摘要內容青簡意賅,嚴謹活潑,體現全文主題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話的重復摘錄。
②參考文獻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注:[]、[2]……每條參考文獻最后均以實心句號結束。
③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④稿件審查結果一般1個月通知作者,如果超過2個月后仍未接到審稿結果,作者可與編輯部取得聯系后自投它處。
⑤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工作單位,職務,職稱。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山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9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