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GB3100-93),采用國際單位制(SI單位)。文中的外文字符應大小寫與上下角標清楚,黑體字符(張量、矢量符號)明晰。
②注釋用尾注形式,注釋信息要規范。
③凡在正文中出現的所有引文、引語、數據等引用資料,請務必注明精確出處,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內注明,并在文末參考文獻中列出相應信息。
④獲國家及部、省、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左下方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并上傳基金項目相關證明附件,可優先發表。
⑤文稿務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
《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是由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經濟學術期刊,創刊于1999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1-4989,國內刊號:41-1290/F。
該雜志以反映經濟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經濟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鄭州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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