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投稿建議:
①基本要求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文句通順。
②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文末參考文獻中不再著錄頁碼。
③正文用五號宋體,1.5倍行距。文中標題序號依級別為:一、(一)、1、(1)。
④計量單位、數字、符號文稿必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符號
⑤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是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O四研究院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57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7560,國內刊號:31-1981/U。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方針政策、艦船通用規范、三大規范編制、質量管理、模件化、環境條件、研究與討論等多元領域。
《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船舶標準化工程師》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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