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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制度論文精品(七篇)

    時間:2022-03-27 20:09:0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治理制度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治理制度論文

    篇(1)

    關鍵詞:制度環境,內部機制

    一、制度環境對公司股權集中度的影響

    研究文獻普遍認為集中的股權結構是一種公司治理機制。當一個公眾公司的所有權集中到少數大股東手中時,這些大股東既有動力又有能力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者進行有效的監督。然而,大股東在享受監督努力的回報的時候,也要付出相應的成本。首先是對經營管理者的監督努力,小股東能夠成為免費“搭便車”者,其次是大股東要放棄多樣化投資組合的好處。因此,大股東只會存在于集中的所有權的利益超過其成本的公司中。

    法律體系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在于,完善的法律體系可以保證外部投資者的權利得以實施。無論是Jensen和Meckling(1976),還是Hart(1995)都指出,投資者的權利實施依賴于法律體系的完善程度。一方面,在法律對投資者保護程度較強的情況下,公司的信息比較透明,管理者的利益侵占行為更容易被發現,并且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股東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對管理者進行監督。但是在投資者保護程度較差的情況下,管理者的侵占行為不容易被發現,大股東為了監督管理者可能需要擁有更多的資本,以行使其控制權,股權集中就成了法律保護的替代。另一方面,在投資者保護程度差的情況下,內部人(包括經理和控股股東)可以輕易采取各種方式侵占外部投資者,公司發行新股的吸引力減小,只有少量的投資者愿意購買公司股份,從而促使股權結構走向集中。因此,法律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程度與公司股權集中具有負相關性。LaPorta,R.,Lopez-de-Silanes,F.,Shleifer,A.,Vishny,R.W.(1998,下稱LLSV)設計了一個股東權利指數來衡量一個國家的法律對少數股東權利保護的質量。他們運用這個指數研究發現股權集中度與法律質量是負相關的。Himmelberg等(2002)、ElstonandRondi(2004)、Boubakri等(2005)實證研究的結論均支持LLSV的觀點。

    政府干預對公司治理機制的影響其實早就已經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國內學者俞鴻琳的研究認為,政府往往通過控制企業來實現對經濟的干預。政府為了獲得對企業的控制,就會在企業股權中占有較高比例來獲得控制權地位。這樣所形成的股權結構就是股權高度集中、國有股一股獨大的格局。而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又會使董事會、股東大會、公司控制權市場等多種治理機制失去效率。可見一個國家的政府干預經濟的程度越高,企業的股權集中度就越高。Bortolotti和Faccio對1996年以來OECD國家的141家經過私有化的公司控制權結構演變進行了考察。他們驚訝地發現,政府在私有化之后并未真正放棄控制權,這樣的私有化被作者戲稱為“不情愿的私有化”。在2000年,作者發現,在所謂私有化的公司中,有62.4%的公司要么最大股東仍然是政府,要么政府仍然通過種種方式行使特別控制權。

    二、制度環境對公司董事會獨立性的影響

    董事會是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核心,其主要職能是代表股東的利益對公司管理者的行為進行監督控制,而獨立性是影響其監督控制效率的根本因素。董事會獨立性是指董事會作為一個獨立的行為主體,在決策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公正、不偏頗于任何一方利益的價值取向,它既獨立于股東個體又獨立于管理者,旨在實現全體股東價值增值,并保護全體股東利益。理論認為,內部董事與公司管理者或大股東存在人事或工作上的聯系,很難指望內部董事對管理者起到監督約束的作用。而外部董事則會更客觀地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對管理者進行有效監督。因此可以用董事會中外部董事的比例衡量董事會的獨立性,外部董事的比例越高,董事會的獨立性越強,從而治理效率越高。

    由于外部董事相對于內部董事能更有效地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小股東希望有更多的外部董事進入董事會。但是公司管理者卻不歡迎外部董事,公司大股東也不一定歡迎外部董事,因為他們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權與管理者合謀掠奪小股東的利益。因此,除非法律能夠對小股東的權利提供保障,小股東是很難影響董事會構成的。例如,小股東想通過股東議案和后續選舉的程序任命外部董事進入董事會,必須要有正式的法律程序對這一過程提供監督和保障。由此看來,法律對小股東權利較強的保護與董事會獨立性是互補性的治理機制而不是替代性的治理機制。股東權利保護較好的國家,小股東能夠影響董事會構成,他們會選擇更多的外部董事進入董事會,從而董事會的獨立性更強。KennethA等(2007)采用14個歐洲國家的大公司樣本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實證研究,結論證實了法律對股東權益較強的保護確實會提高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Klapper和Love(2004)、Krishnamurti等(2006)、Doidge等(2007)、實證研究的結構均支持這一結論.

    政府為了實現對企業的控制,除了在企業保持較高的股權外,還控制了企業的人力資源市場(俞鴻琳,2007)。上市公司的高管甚至董事會成員大多由政府或代表政府利益的國有大股東直接任命,這些高管、董事(獨立董事除外)往往就是來自上市公司內部或者控股股東單位,而不是來自外部的人力資源市場。政府對董事的任命會直接降低董事會的獨立性,而政府對公司高管的任命又會使得這些具有政府背景的管理者具有較強的能力排斥外部董事,也會降低董事會的獨立性。因此,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越強,這些國家或地區的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中內部董事的比例就會越高,董事會的獨立性就越差。

    三、制度環境對公司激勵約束機制的影響

    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現代公司中,由于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導致了管理者以損害股東利益為代價而增加自身利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即出現了第一類問題。消除這類問題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起有效的對管理者進行激勵約束的機制,使股東的利益與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

    在法律對投資者保護程度較強的情況下,雖然公司的信息比較透明,管理者的利益侵占行為容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公司的股權會比較分散,小股東獲取公司信息對管理者進行監督的能力和動力會下降,他們更希望公司能力建立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來促使管理者努力工作。而且此時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更強,公正、客觀、高效的董事會也會有助于激勵約束機制的不斷完善。而在法律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弱的情況下,公司股權的集中使得公司中出現了控制性大股東。控制性大股東的出現導致了公司的第二類問題—控制性大股東與管理者合謀侵占小股東的利益。合謀使得大股東的利益與管理者的利益緊緊地捆綁在一起。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管理者都在大股東的控制之下,甚至管理者本來就是大股東利益的代表。大股東通過與管理者合謀進行“隧道挖掘”可能比對管理者進行激勵約束增加公司價值更有利于自身財富增長。激勵約束機制必然會弱化。

    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越高,對公司的控制力也越強。政府除了在股權方面的控制外,還會控制公司的人力資本市場。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員大多由政府任命,而并非從經理人市場中遴選出。政府控制公司具有實現國家產業政策、穩定就業和經濟發展等多重目標,這些目標的實現程度很難對單個公司進行考核,也就難以在公司內部建立起激勵相容的目標函數,此外,由政府任命的公司高管人員大多有其行政級別,相對于薪酬激勵來說,行政級別的提升是一個更重要的激勵目標。

    篇(2)

    關鍵詞:機構投資者,公司治理,證券市場

     

    一、公司治理與機構投資者的概念

    從公司治理相關理論和機構投資者產生至今,國內外學者對其概念的表述繁多,但尚未有定論。

    (一)我國機構投資者的概念及種類

    由于各國的歷史與現實制度環境的不同,機構投資者在各國所包含的種類不盡相同:如美國的機構投資者主要包括公共和私人養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險公司、投資基金,以及由銀行和基金會管理的基金等(David&Kochhar,1996)。英國的機構投資者主要由養老基金、保險公司、指數基金、信托投資公司組成。澳大利亞的機構投資者主要包括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兩大類(Stapledon,1996)。而屬于轉軌經濟國家的保加利亞包括了私募基金、養老基金(是由國有養老金系統向市場驅動型養老金系統轉型的結果)、外國投資基金以及進行權益投資的銀行和保險公司(Belev,2003)。目前,活躍在我國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社保基金、證券公司、銀行、QFII等。

    (二)公司治理的概念

    國內學者吳敬璉認為,“所謂公司治理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經理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李維安認為,“公司治理是一個多角度多層次的概念。博士論文,證券市場。。博士論文,證券市場。。狹義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東對經營者的一種監督與制衡機制。即通過一種制度安排,來合理地配置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關系。廣義的公司治理則不局限于股東對經營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廣泛的利害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供應商、雇員、政府和社區等與公司有關系的集團。”筆者認為,李維安的定義較為全面,本文將基于此定義對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問題進行論述。

    二、 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我國機構投資者發展迅速,但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并不高。主要案例有:2002年以證券投資基金為首的機構投資者集體反對中興通訊發行H股事件;2002年以大鵬證券為首的機構投資者促成天歌科技重組,并派人員進入管理層,監督公司經營;2003年基金聯盟反對招商銀行發行可轉債事件等等。

    (一)股權結構的缺陷

    我國上市公司絕大部分由國有企業改制上市,上市之初即存在流通股與非流通股之分,其中非流通股均為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為了保證國有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不流失,非流通股比重遠遠超過流通股,而且不上市流通。在這種情形下,一方面國有股占絕對控股地位;另一方面國有股不上市流通。這樣就出現了國有股(包括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股東大會形同虛設的情形。因而,當股權分置時機構投資者的任何積極股東行動都難以奏效。

    (二)法律制度的缺陷

    由于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相關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尤其是對于中小投資者保護的相關法律制度還未建立。雖然,目前我國機構投資者已經成為證券市場上一支重要力量,但是其持股比例與以國有股(包括國有法人股)為代表的大股東相比還是微不足道的。在我國對中小投資者保護不力的情況下,機構投資者試圖尋找法律依據來表達自己的意見顯得并不可行。

    (三)尚未成熟的證券市場

    雖然我國機構投資者已經有了參與公司治理的意識,但是大多數機構投資者還是不成熟的,他們看重的更多是公司的短期價值和業績表現,忽略了對企業長期戰略價值的關注,這與證券市場對機構投資者的回報有關。根據基金研究機構理柏公布的研究報告,QFII的A股基金2007年12月上漲9.5%,全年上漲123.54%,小于國內股票型基金137.66%的漲幅。從QFII最近兩年的業績表現看,基本與國內混合進取型基金接近,但低于國內股票型基金。博士論文,證券市場。。

    (四)主要監督者的力量薄弱

    養老基金是最先參與公司治理且一直保持較高地積極性的機構投資者。國外的機構投資者中養老基金通常占整個資本市場資金的25%-45%。如2001年底,美國的共同基金持有的股票資產僅占股票總資產的21%,其余79%的股票資產被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和家庭擁有。而在我國的機構投資者中,證券投資基金占居首位,約占一半以上份額,社保基金、保險基金、銀行、證券公司等入市時間較短,所占份額較小。因而,在我國機構投資者中主要發揮監督作用的機構投資者力量薄弱,有待進一步培育。

    三、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建議

    如何消除障礙,促進機構投資者成為積極的股東,應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對策:

    (一)構建適合機構投資者發展壯大的法律制度

    1.逐步削減我國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的法律障礙,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逐步增加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更適于參與公司治理的機構投資者直接入市的資金份額。同時,適時控制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規模。

    2.健立有利于機構投資者完善其內部治理結構的相關法律制度。尤其要規范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減少逆向選擇的可能性。為基金管理人代替機構行使積極股東權力創造條件。博士論文,證券市場。。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為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財務監督提供翔實的信息披露,以便在機構投資者不能進入董事會的情況下,監督行為依舊及時可靠。

    (二)創建各種機構投資者服務機構

    單個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過程中會面臨一些問題,如話語權力量不夠、理財是專家而公司治理能力有限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可發展一些專業的機構投資者服務機構。博士論文,證券市場。。我國也應創建類似機構,一方面為機構投資者們提供溝通合作的場所,另一方面也為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提供各種幫助。

    (三)加快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創造有利于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證券市場環境:

    1.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完善退市制度,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2.加快資本市場的開放,擴大QDII(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規模,以環節國內證券投資資金過剩的局面。一方面,為證券市場降溫,另一方面,有利于減緩國內通貨膨脹。

    3.加快股指期貨等做空機制的推出。博士論文,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長期持有某一股票時最擔心整個市場出現單邊下跌的趨勢,即出現市場系統風險。防范市場系統風險的最優辦法就是做空機制。

    參考文獻:

    [1]劉平安.機構投資者與公司治理的影響因素分析[J].甘肅社會科學,2006,(1):234-237.

    [2]唐正清,顧慈陽.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理論分析、經驗總結與對策建議[J].江淮論壇,2005,(3):36-43.

    [3]曾德明,劉袁,汪忠.我國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及障礙分析[J].湖南大學學報,2006,(9):66-69.

    [4]吳云貝.機構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是股市回歸本色的關鍵[J].商場現代化,2006,(3):172-173.

    篇(3)

    關鍵詞:對道,要道還道,安全,行車

     

    一、前言

    對道制度,能有效的避免冶金企業鐵路運輸中各類行車事故的發生,有力的保障鐵路大動脈的安全暢通。科技論文,要道還道。自從萊鋼運輸部實施對道制度以來,信號值班人員與調乘人員之間形成了相互監督和相互提醒的良性互動,安全形勢有了大幅度改善。落實好對道制度,就能提高鐵路運輸的安全系數。科技論文,要道還道。

    二、現狀分析

    對道制度是現場調乘人員與信號值班人員通過平調系統聯系來進行“要道、還道”和“報開、報明”。科技論文,要道還道。“要道、還道”是由主持進路的人員(頂送運行為調車人員,牽引或單機運行為乘務員)向信號值班人員要運行進路。信號值班人員經核對所要進路與計劃和已排出進路三項一致后,向要道方通報進路開通、信號開放。“報開、報明”是信號員按計劃排好進路后,向準備進入此進路機車主持進路的人員通報進路已開通,信號已開放。主持進路一方在聽到信號值班人員報開后,在確認與計劃一致的情況下,按值班人員報開復誦一遍。

    對道制度具體如何操作在萊鋼運輸部《行規》中有詳細規定,要求現場調乘人員與信號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一字都不能差。但是據職工反映,在對道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部分職工未能嚴格落實對道制度,成為構成行車事故的安全隱患。比如,要道用語不規范,業務素質不過硬等,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難度,加大了調車作業的風險。為此,今年以來,萊鋼運輸部車務一段成立“對道”制度跟蹤調查小組。通過深入細致的研究調查,系統排查出在對道過程中的各種安全隱患。

    三、治理內容

    1.要道用語不規范。部分調乘人員要道時沒有完全按照《行規》上所規定的要道用語要道,隨意省略修改要道用語,如要道時省略調別。當運輸作業繁忙時,省略調別要道就容易造成信號值班人員還錯道,成為造成事故的安全隱患。

    2.要道還道不及時。其主要是由設備運用狀況不良造成的,由于平調系統使用頻繁,調車員所持的對講機易發生碰撞、進雨水、暴曬等情況,影響了平調系統的穩定性。室外調乘人員與信號員之間可能發生信號接受不好,聲音低等現象,影響了調車作業。此外,還存在一小部分調車人員工作態度不積極,消極還道。科技論文,要道還道。

    3.部分調乘人員業務素質不過硬。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要道時要錯股道,尤其是在夜間,剛工作不久的調乘人員表現更為突出;二是現場作業時過于依賴信號值班人員,對道后主持進路人員未嚴格執行逐架確認信號制度,確認信號不認真、不仔細。

    4.部分信號員在對道過程中過于主動,承擔了調乘人員要道的任務,形成了以信號員報開為主,現場調乘人員要道為輔的不利局面,與《行規》所要求的對道制度執行中,以現場調乘人員要道為主,信號員報開為輔完全相反。科技論文,要道還道。

    四、實施過程

    針對以上隱患,車務一段通過跟蹤調研,不斷摸索改進,提出以下安全對策,力求卡控安全關鍵點,保證行車安全。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認識。通過班前5分鐘、宣傳欄、單位刊物等輿論陣地,大力加強職工安全意識,使職工充分認識到“對道”制度對于調車安全作業的重要性,提高調乘人員的責任心。

    2.強化安全管理,加大管控力度。管理重心前移,賦予信號值班員充分的監督職責,一旦發現有違規操作,有責任批評責任人,并立即糾正其錯誤操作方式。段成立“對道制度”檢查小組,每天輪流在信號值班室值班,以強化管控效果。科技論文,要道還道。

    3.狠抓制度落實,規范對道用語。編制符合各工種的對道制度操作手冊,班長在上崗前帶著職工將對道制度溫習一遍。將“對道”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單位對班組績效的考核項,以督促班長肩負起管理職責。

    4.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業務水平。定期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學習“對道”制度。重點針對每年新補充進來的新信號員和調車人員,采取“一對一”、疑問解答等多種形式,幫助新來職工盡快掌握“對道”制度。

    五、結語

    通過一段時間對“對道”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分析和治理,要道用語不規范、不及時的情況得到了極大改善,在調車員與信號員的積極努力的配合下,有效保證了調車作業計劃、排列進路和現場作業的一致性,及時發現消除了多起忘(錯)傳計劃、錯排進路、誤認信號等各類行車事故隱患,極大的避免了行車事故的發生。

    篇(4)

    一、教育管理、教育治理、教育自治之間的關系

    管理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環境和條件下,為了實現特定目標,動員和運用有效資源而進行的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等社會活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揭示了管理的涵義,指出:“一切規模較大的直接社會勞動或共同勞動,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揮,以協調個人的活動,并執行生產總體的運動———不同于這一總體的獨立器官的運動———所產生的各種一般職能。一個單獨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揮自己,一個樂隊就需要一個樂隊指揮。”[1]

    高等教育管理的概念定義為:人們根據高等教育目的和發展規律,有意識地調節高等教育系統內外各種關系和資源,以便達到既定的高等教育系統目的的過程[2]。“治理是一個任何組織、公與私管理共同事物的各種方法的總和”[3],治理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的英文是Governance源自拉丁文的Gubenare,掌舵的、導航的意思,常被用來指稱有關指導(guid-ing)的活動,組織引導(steer)自身的過程。漢語中Governance被譯成“治理”,最早出現在市政學中,用來研究如何有效地解決城市和地方上的種種問題。20世紀90年代后,這一概念不在局限于政治學領域,而被廣泛地應用經濟社會領域[4]。在高等教育管理中,有兩個英語單詞來表示“管理”,一個是Governance,另一個是Management。在英文翻譯時,對這兩個高等教育管理的區別在于,前者指高等教育的宏觀管理,而后者多指大學的微觀的組織管理[5]。兩者互相促進、互相影響,在促進高校正常運轉,提高高等教育的教育效率,改善高等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系,在解決高等教育存在的問題上是一致的。教育自治,所謂“自治”即意味著政府應逐漸退出微觀辦學過程,促使高校真正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在教學、科研、課程設置以及社會服務等方面具有相對的自由和更多的彈性。

    教育管理、教育治理、教育自治之間是緊密聯系的。教育管理重在“管”,教育治理重在“治”,如高校運行、人事、教學、學生、科研、財務、后勤、檔案、安全、數字化等方面均可用“管理”一說,管理重在規章制度建立,治理重在執行“、善治”。自治則體現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由原來的“政府本位”和“行政本位”到學校本位,教師本位的根本性轉變。研究生教育管理與教育治理是高校在研究生招生制度、培養目標、教學模式、科研管理、國際交流等方面運行模式、管理模式和執行模式。

    二、研究生教育管理與治理存在的隱性缺陷

    (一)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隱性缺陷

    國家對研究生的選拔主要是經過考試來篩選。考試的主要科目是英語和政治,加上一到兩門的專業科目,按照書本和試題上的指導,研究生入學考試側重于對知識的記憶,綜合能力、創新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除考試之外,在研究生的選拔上,近年來我國雖總結出一套看似比較切實可行的招生制度,但還不夠完善。

    (二)研究生培養目標清晰性與實際操作的弱化之間的矛盾

    我國研究生培養目標非常清晰。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研究生工作暫行條例》規定,我國研究生培養目標是:“具有社會主義覺悟,比較熟悉,具有系統而堅實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科學實驗的技能,懂得兩門外語,至少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獨立進行科學研究工作和相應的教學工作,身體健康。研究生畢業后,主要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高等學校教學工作。”

    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有別于本科生,更注重的是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科研能力可以體現出一個研究生的學習、分析、綜合和創新等能力。我們不但缺乏研究生培養機制,還缺少具體的操作內容。2009年就業形勢極其嚴峻,國家為了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提出要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研究生的數量不斷增加,隨著研究生招生規模的擴大,大量的研究生占用有限的資源,教師很難進行一對一地指導。

    (三)研究生教學模式可行性與實際操作單調化

    研究生的教學模式都有現成可以搬照,教學手段有直觀教具、電化教學手段、實驗室、社會實踐等等。但現行的最簡便、最節約成本的模式就是填鴨式教學,課堂授課還是以教師講解為主,學生聽講為輔,嚴重地束縛了研究生的創新思維,授課內容過時陳舊,有些內容還會與本科課程重復。

    (四)研究生科研管理的不足

    由于科研能力是一個高校綜合實力的特征之一,而高校間又存在著激烈的競爭,因此,論文數量成為高校研究生科研能力的硬性指標。許多高校將科研與畢業學位直接掛鉤,以論文數量來衡量一個人的科研能力,科研量化的主要方式是“核心期刊”數量、“轉載引用率”等等。

    (五)研究生國際交流的廣泛性與針對性缺乏之間的矛盾

    合作共贏是當今的世界共識。目前,在某些國內高校,研究生短期出國、培訓、實習的人數不是少,而是太多了。由于沒有系統的知識結構,研究生的外語能力非常有限,許多學生連閱讀外國文獻都困難,難以與外國朋友面對面地交流,互相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即使有,也達不到目的。

    三、研究生教育管理與治理的對策

    (一)以市場為導向,著力保障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養與研究生就業制度等工作有效運行。一是將市場需求與學校需要進行招生,依據國家戰略,按照學校計劃,有效實施研究生招生,不要為了擴大招生而招生,并從社會需求反饋信息,及時、適當調整招生人數和計劃。二是繼續擴大學校自主招生與靈活推薦的招生制度,引入招生、培養與就業一條龍導師負責制度。從根本上保證只招不管,只管不培養,只培養不負責的缺陷。三是監督、自律和制度相結合,以資格審查年審等形式推選導師,弱化行政管理對導師的影響,提高導師地位、待遇、權利和義務。

    (二)改變人力資源成本理念,戰略性培養研究生。21世紀最寶貴的是人才,人才的投入是第一資源,把人才從成本概念演變成為資本概念,將研究生培養作為人力資源。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戰略,幫助研究生創造自身價值,滿足研究生發展需要。有計劃安排學生參加政府課題、社會重大課題、社會實踐的研究,組織和引導研究生參與科研活動,對研究生培養戰略實施要從政策、資源(包括人、財、物、信息)、管理模式、今后發展、時間、技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合理配置和各個階段需要資源,保障計劃的實施及戰略的實現。

    (三)拓寬研究生視野,著力增強國際學術的交流能力。高校應該創造積極與國際進行學術交流的學習氛圍,促進研究生學術交流的國際化。高校可以定期地在本校舉辦高等教育國際研討會,邀請本國和國外優秀的高等教育專家做報告,教師與研究生都參加,向國內外名師學習先進的教學方法,運用到自己的日常教學和學習中去。適當鼓勵研究生與國外專家進行英文交流,提高自身的英語口語水平,學校可以開設英語角、英語大賽等等。積極引導研究生參加國際會議,拓展他們的國際視野,促進研究生的學術交流能力,讓研究生走向國際,提高知名度和競爭力。

    篇(5)

        一、會議的基本特點

        由于每屆會議的時間、地點、背景、主題、舉辦方等各不相同,因此,每屆會議都各有特色。本次會議共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亞洲學者與官員參與程度高

        亞洲參會代表占代表總量的近三分之一,其中我國參與代表也明顯多于往年;有超過一半的發言代表來自亞洲。與此同時,亞洲代表也比以前更為活躍地參與研討,其他各洲代表對亞洲行政改革的理論與實踐也更為關注。亞洲代表之所以有比較高的熱情參與本次會議,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亞洲各國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實踐經驗與比較深入的改革反思;二是本次會議在印尼召開,亞洲代表的參會成本相對較低。

        (二)政府職責、能力與治理模式是研討重點

        新公共管理運動初期,公共行政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以政府職能與角色定位、治理模式構建為重點。此后,管理與服務技術、工具的科學化成為研究與探討的熱點。近年來,人們對新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反思不斷深化,而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又使這種反思全面升溫。在公共行政實踐領域,以追求公共價值為主要目標的協同行政與公平行政逐漸受到重視,逆市場化、民營化和分權化以及源于此的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能力建設成為一種新潮流,而在國際行政科學研究領域,對政府職責、能力與治理模式重構的探討再次成為熱點,且超越“政府規模”視角、“能力適度”成為研究重點。在三個分議題中,第一個分議題,即以重理政府責任與角色為核心的公共行為再審視成為提交論文最多的議題,共收到論文49篇,占論文總量的45%,而第二、第三議題中的相當一部分論文,也從政府如何履行職責、更好履行職責的角度闡述了政府在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應具備的能力。

        (三)實證研究成果是主體

        關注實踐發展,提升實踐經驗,推動公共行政理論發展,是國際行政科學學會的使命。近年來,參會論文對公共行政改革實踐的關注程度不斷提高,本次會議依然如此,其突出表現就是絕大多數發言論文以案例分析、改革經驗總結為主要內容。縱觀發言論文以及大會交流研討的總體情況,實證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新公共管理改革實踐的反思與審視;二是對協同行政與公平行政改革實踐的經驗總結。這兩個關注點的形成清楚地表明,各國的公共行政改革實踐仍處于相對活躍的發展時期,公共行政理論也處于否定之否定的持續演進時期。

        (四)更為關注國際比較

        目前,全球化(區域化)與民族化是公共行政發展的兩個重要維度,全球化(區域化)使公共行政的國際協同、合作與借鑒更為必要與急迫,民族化則使公共行政的個性需求與比較優勢更為凸顯。正因如此,國際比較逐步成為國際行政科學領域一種重要的研究方法,相關成果不僅成為探索國際行政科學發展規律的有效基礎,也成為各國公共行政實踐領域開展國際合作與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可靠依據。本次會議比較研究持續升溫:一是使用比較方法進行分析的論文比重明顯大于往屆;二是比較的對象主體更為多元,不僅有傳統的雙邊比較,更有廣泛的多邊比較;三是比較的內容更為廣泛,不僅有管理方法即工具層面的比較,還有治理結構即管理體制、歷史文化傳統與民族偏好層面的比較;四是比較的交流更為深入,不僅有彼此實踐與學術成果的相互展示,更有基于共同關注問題的觀點交流與碰撞。

        (五)公共行政實踐領域與理論研究領域的互動明顯

        公共行政理論指導并引領公共行政實踐發展是國際行政科學學會的一貫追求。公共行政實踐與理論的良性互動在公共行政改革時期表現尤為明顯,新公共管理運動時期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時期同樣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時代的公共行政實踐需要有別于新公共管理思潮的行政改革理論浮出水面。以此為背景,近年來,國際行政科學學會的會議呈現出學者與官員共同關注、學實互動日益深入、官員更為急迫地探求實踐指導的態勢。本屆會議,這種態勢更為突出,政府官員的參與程度明顯提高;學者更為關注改革經驗總結。

        二、會議主要觀點

        全球金融危機使公共行政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在此背景下,與會代表圍繞會議主題與分議題,對新公共管理的反思以及基于此的對政府角色、公共治理、行政文化和政府能力建設等問題的探討都更為系統深入,其核心思想就是應強化政府作用,重視文化公共行政的影響,加強政府能力建設和公共治理結構優化。

        (一)政府角色需要重新定位

        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政府責任有限,其職能是“掌舵”而不是“劃槳”,其活動內容是提供市場做不了也做不好的服務,即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在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推動下,很多國家認為“小政府”是一種理想模式,相信小政府和基于市場的改革會強化政府治理能力。因此,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期間,很多國家開展了以市場為導向、縮小政府規模的行政改革。但對市場過度依賴,對社會公平一定程度的忽視,已經蘊涵著政府治理能力的危機。全球金融危機使“市場導向型政府”飽受質疑,政府職責和角色再次被重新界定。與會代表認為,新公共管理改革所倡導的“小政府”,不是適合于所有國家的萬能鑰匙,也不是國家能力和穩定的保證;政府的職能范圍、規模和結構,取決于國家的歷史背景和制度能力,每個國家都應該找到適合自己的改革路徑。

        (二)民營化需要重新評估

        在新公共管理時期,民營化是政府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尤其是過去的十年,新公共管理利用市場化的管理技術提高效率,市場在政府公共服務提供中的作用逐漸上升。公共選擇理論認為,自由主義政策會提高政策實施效率;通過民營化,私人企業參與公共服務提供,私有化通過減少政府作用提高效益;即使在市場失靈、政府干預合法化的情況下,私有化也能帶來經濟效益。因此,民營化的發展和不斷增加的公共服務合同外包使政府在公共服務提供中的角色發生了極大變化。但目前,民營化已經受到廣泛質疑,逆民營化正在進行之中。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等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將公共服務外包逐漸收回,美國“9·11”事件之后,民營的機場安檢已經收歸政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因此,在未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制度設計中,要充分考慮民營化的負面影響,探索新的替代政策。

        (三)公眾回應性需要進一步強化

        在新公共管理運動中,多元治理、良政成為公共行政的新理念,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務的唯一主體,包括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在內的多元主體參與到政府管理中來。許多人相信,這種多元主體治理在促進區域發展方面是一種強有力的戰略模式。實際上,為實現區域發展目標尤其是社會福利,每個主體,包括政府、私營部門和社團,都有其可以分享和合作的優勢。然而,一些主體可能存在個體或集團利益,其腐敗或者尋租行為會削弱區域發展。為解決這個問題,與會代表認為,在后新公共管理時期,應建設良好的公共政府和合作政府;回應性治理應成為這一時期的新概念;政府管理應更加多元,人民應被授予更多權利;應以更強調責任、協作、參與為前提,重構公共行政中的多方合作關系。

        (四)政府職能與能力需要重構

        基于對新公共管理思想與實踐的反思,面對新的公共行政環境,與會代表普遍認同政府職能與能力必須重構的觀點。具體而言,很多與會代表認為,進入后新公共管理時代,在全球化和本土化的雙重壓力下,各國政府的能力重構應重點考慮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強化政府公共性。面對新的變革,政府要強化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務、保證社會公平、維護發展環境等方面的職責,要成為促進社會融合和促使各類主體達成共同使命的領導者、參與公共管理與服務的各類主體的合作伙伴和支持者、合作與協作集體中的行為激勵者與約束者。

        2.加強政府對社會和公民的保護。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制度體系和經濟社會條件,但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政府都必須承擔如下職責,即加強對公民和社會的保護,加強教育、培訓、社會保障,消除性別歧視,保護弱勢群體,最大程度地滿足社會愿望。

        3.政府要著力維護社會公正和秩序。政府要在公共服務的供給上避免過度追求效率,以社會公正、公共利益、社會責任等作為價值標準評估公共服務,保證公共服務受益者的公共服務可獲得性,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

        4.通過管理創新提高政府管理能力。通過平衡記分卡、業務流程再造等方式,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質量。以公眾滿意度為重要參照,實行全面質量管理,追求整體協同績效。大力推行電子政務,建立管理與服務規范和標準體系。

    篇(6)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公司治理;作用

    論文摘要:內部審計已經成為公司生存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該文著重論述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發展以及企業間日趨激烈的競爭,內部審計制度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用也日益凸顯。內部審計已經成為公司生存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大力提高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是新形勢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

    1.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定位

    西方國家內部審計是經營者的高級參謀和助手,已經由“獨立評價活動”的財務審計,發展到“以增加價值和改進公司經營為目的的確認和咨詢活動”的現代審計。現代內部審計不再過分強調內部審計人員作為監督者的身份,而更多地強調他們是咨詢顧問、風險的控制者、以及改革的推動者。

    2.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1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風險影響組織的生存能力和競爭能力,也影響其產品、服務及員工的整體素質,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隨相伴。日常的內部審計包括評價企業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人力資源、應收賬款、現金流量、舉債質量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從側重財務和戰略管理角度揭示短期行為,預測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預先對影響方針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進行識別與評估,針對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通過這些活動將公司運做中的風險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或最低程度,同時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2.2評價并改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中內部管理的監控系統,是公司法人正確處理各相關者利益關系的重要手段。日常的內部審計是運用測試和主觀判斷,對企業人、財、物,及牽涉到供應、生產、銷售、財務、人事、技改、后勤等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進行管理與控制,同時稽查損失浪費,查明錯誤弊端,從側重業務流程內部管理和經濟效益兩個角度評價控制強點和弱點,從獨立客觀的角度論證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把發現的漏洞、盲點、盲區和執行中的薄弱環節及時客觀地向企業高層反饋,最終應用審計活動中所掌握的信息來幫助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認識內部控制環境。

    2.3評價并改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從企業內部而言,是機構和制度有機結合形成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日常的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對規章制度、報告程序、授權控制、組織機構分工、人力資源管理的審查,來評價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判斷管理缺陷,追究經濟責任。同時客觀地披露公司治理的空白、滯后、沖突、落空,揭示和評價職能部門的運作效率和工作實績,最終形成約束機制,促進監督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的有效建立和公司治理不斷完善。

    2.4幫助組織實現目標。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會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通過他們的努力可以為企業股東和管理層提供更好的服務,以達到促使企業目標實現的目的。日常的內部審計工作是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的。其所有工作都以實現企業目標為出發點,幫助企業管理層在考慮短期利益的同時更多關注企業的長遠利益,促進企業各項管理活動規范、高效、經濟地運作,共贏實現近期和遠景目標。

    3.更好地發揮公司治理中內部審計的幾點建議

    3.1內部審計應通過咨詢服務的方式,積極協助公司風險管理過程的建立。風險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在一個組織內部應當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董事會負責制定戰略目標,高層領導各負責一個方面的風險管理責任,其他管理人員由管理層分配給一部分工作,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監控,而內部審計人員則負責定期評價和保證工作。如果管理層提出建立風險管理系統的要求,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協助,但不能超出正常的保證和咨詢范圍,以免損害獨立性。內部審計師可以促進、協助風險管理過程的建立,但不負風險管理的責任。

    3.2內部審計應通過將風險管理評價作為審計工作的重點,以檢查、評價風險管理過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內部審計主要從兩個方面評估風險管理過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2.1評價風險管理主要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表現在評價公司以及同行業的發展情況和趨勢,確定是否可能存在影響企業發展的風險;檢查公司的經營戰略,了解公司能夠接受的風險水平;與相關管理層討論部門的目標、存在的風險,以及管理層采取的降低風險和加強控制的活動,并評價其有效性等。

    3.2.2評價管理層選擇的風險管理方式的適當性。每個公司應根據自身活動來設計風險管理過程。一般說來,規模大的、在市場籌資的公司必須用正式的定量風險管理方法;規模小的、業務不太復雜的,則可以設置非正式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評價活動。內部審計人員的職責是評價公司風險管理方式與公司活動的性質是否適當。

    3.2.3內部審計應積極持續地支持并參與風險管理過程,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管理和協調。

    篇(7)

    論文關鍵詞:過度投資,投資不足,沖突,治理環境

     

    1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資問題

    公司投資行為是公司的核心財務問題之一,是影響宏微觀經濟運行和資本市場的重要因素,近年來,企業非效率投資行為導致的企業失敗事件屢屢發生,嚴重阻礙了我國上市公司前進的步伐,在我國目前資本市場和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條件下,研究非效率投資行為如何抑制,對于優化我國上市公司投資決策、有效配置市場有限資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傳統MM理論框架下,企業的投資決策僅由其投資機會決定,不存在資本配置的非效率問題,然而由于現實世界的不完美,信息不對稱和融資約束的客觀存在,實踐中出現大量的非效率投資現象,包括過度投資(over-investment)與投資不足(under-investment)兩個方面。以凈現值為判斷標準,過度投資是指把資金投資于凈現值小于零的項目,相反,投資不足是指即使公司有凈現值大于零的項目也不去投資。

    2 沖突與非效率投資

    2.1信息不對稱、沖突與非效率投資

    由于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企業無法將其現有資產和未來投資機會的質量給市場上的資金提供者,融資約束問題的存在,致使企業即使有很好的投資機會也難以資本市場籌集足夠的資金去投資,產生投資不足。Jensen 和Meckling(1976)指出,當股東從債權人那里取得資金后過度投資,很可能不將資金投放于債務契約中所約定的低風險項目,轉而投資于高風險的其他項目。即產生資產替代問題,這樣,一旦高風險項目成功,股東將獲得扣除固定利息后的全部收益;如果項目失敗,由于股東的有限責任,將導致債券人承擔項目失敗的較大損失。債權人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將會采取提高利率、要求更高的風險溢價或增加貸款的限制性條款等措施,債權人的自衛措施使得股東取得新貸款難度增加,即使公司有凈現值大于零的投資項目,而如果項目的回報率低于資本成本,公司也只能放棄,導致投資不足行為的發生。

    信息不對稱導致還會導致股東道德敗壞,Myers(1977)指出當企業的債務超過項目的NPV 時,債權人將獲得項目所有凈現值,而當前股東一無所獲,這種情形下,股東就會有放棄項目的動機,引發投資不足問題。同理,潛在股東也會因信息不對稱而低估公司價值,并在提供資金的時候提高價格。如果現有股東和管理者認為用高成本資金支持項目比放棄項目損失得更多,公司可能會放棄正NPV 的項目(Myers 和Majluf,1984)。

    2.2問題、沖突與非效率投資

    由于現代公司制度中委托關系的存在,股東(委托人)將其資金交給經理人(人)代為管理,以實現股東財富的最大化,而股東和經理人的目標函數并不一致,股東的目標是實現股東財富的最大化,而經理人則可能更多追求較高的薪酬激勵、在職消費以及豪華的辦公場所等,因而可能出現經理人為追求自身利益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Berle and Means, 1932;Jensen and Meckling, 1976),即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問題論文格式模板。

    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關系而產生的沖突會導致過度投資行為的發生,經理人掌控的資源越多,將企業資金用于過度投資的可能性越大。Jensen(1986)把超過企業所有凈現值為正的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之外的企業可自由支配資金稱為自由現金流,并指出,當企業擁有大量的自由現金流量時,經理人具有將自由現金流投資于謀求自身利益項目的動機,即使該投資項目的凈現值小于零,導致過度投資行為的發生。這種自由現金流導致的過度投資被稱為自由現金流假說。Stulz(1990)的研究表明,為了控制更多的資源、獲得更多的在職消費,經理人具有通過不斷投資新項目進行帝國建造行為的傾向。

    不同于傳統的問題,LLSV的一系列研究表明,現代公司的所有權結構不同于被廣泛接受的股權分散的“貝利——米恩斯命題”,集中的所有權結構在現實中更為廣泛(Shleifer and Vishny, 1997;La Port et al.,1998,1999,2000a),隨之,問題由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第一類問題轉移到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第二類問題。在股權集中的所有權結構下,處于控股地位的大股東可能通過非效率投資、過度多元化等途徑實現控制權私利而犧牲中小股東的利益,尤其是在投資者保護程度較弱的治理環境中,這種情況更為明顯。Holmen and Hogfeldt(2005)指出在金字塔式控股企業里,終極所有者會借助過度投資的方式來轉移其它股東的利益。

    3 治理環境對非效率投資問題的改善

    公司治理是通過一整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內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機制來協調公司與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化,從而最終維護公司各方的利益(李維安過度投資,2001)。近年來La Porta等人一系列的研究促使人們更加關注公司治理環境對企業的影響。夏立軍和方軼強(2005)的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環境要素會影響到企業契約的順利簽訂和執行,進而影響到公司治理的效率。他們的實證證據表明,外部治理環境的改善能提升企業價值。企業治理環境質量的提高是有效改善非效率投資行為的制度基礎。

    公司治理環境包括外部治理環境和內部治理機制兩個方面。下面本文分別從外部治理環境和內部治理機制兩個方面提出抑制企業非效率投資行為的政策建議。

    3.1改善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環境的建議

    (1)提高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督

    我國證券市場是一個處于發展中的證券市場,投資者與企業之間在投資項目預期收益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比發達國家成熟的證券市場要嚴重的多。進一步考慮我國特殊的股權制度安排,會發現在這一制度環境下,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非效率投資問題會更嚴重(潘敏和金巖, 2003)。

    加強企業信息披露能有效降低企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使投資者能更好地區分良好的投資項目和不良投資項目,投資者對企業投資機會能更好的了解,能降低良好投資項目的籌資成本,減少投資不足,還能提高外部投投資者對企業的監督,進而抑制企業非效率投資。此外,信息披露與外部信息環境之間存在互補關系,較好的外部信息環境給予了企業更好的信息傳播效率,提高了信息披露對非效率投資的影響效果。

    (2)減少政府干預程度,加快市場化進程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財政分權以及相應的以GDP為主的政績考核和晉升機制,極大賦予了地方政府發展本地經濟的動力(周黎安,2004)同時隨著財政自主權和管理權的下放,地方政府承擔了促進就業、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為此地方政府有很大動力對地方企業進行干預,使得地方企業承擔了一些政府職能,這勢必對企業的投資決策形成一定影響,如地方政府可能為了實現其增加就業的行政目的,而迫使地方企業擴大規模,進行過度投資等。相比地方政府而言,中央政府也會對其控制的企業進行干預,但其干預程度相比地方政府要弱得多,此外,中央政府因受到更強的監督,其干預程度要弱于地方政府。研究表明,政府的干預降低了公司價值,是導致我國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資的一個因素。

    其次,市場化程度(包括法治化水平、市場化水平、政府干預水平三個方面)的提高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環境,夏立軍和方軼強(2005)的研究表明市場化進程的提高可以有效緩解政府干預帶來的上市公司價值的降低,提高公司價值。方軍雄(2006)的研究進一步表明,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資本配置效率進一步得到優化,可見減少政府對上市公司的控制行為,加快市場化進程的發展對于提高上市公司投資效率至關重要論文格式模板。

    3.2改善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的建議

    (1)設計與實施有效的管理層激勵政策

    有效的薪酬激勵政策是緩解股東與經理人委托問題的重要途徑,現代企業理論表明,積極的管理層薪酬政策可以緩解委托關系的矛盾,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函數趨同。但由于我國現階段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特征明顯,此外我國還沒有形成統一有效地經理人市場,種種因素制約了薪酬激勵制度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的作用發揮。研究表明過度投資,在我國制度環境中,董事會不能完全控制管理層薪酬契約的設計,管理層有動機和能力影響自己的薪酬,并運用權力尋租(盧銳,2006)。完善對管理層的激勵政策首先應該進一步完善經理人市場,這是激勵政策發揮效果的外部環境;其次,提高董事會的運作效力,充分發揮董事會在薪酬政策設計中的組織功能。最后,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應該不斷探索新的有效地激勵形式。

    (2)進一步完善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加強監督職能的發揮。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所發揮的監督作用不是很充分。原因在于,一是監事會成員的選舉和任命上存在缺陷,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成員大多由政府機構指派,有的則由董事會任命,有的就是公司的內部管理人員(如工會主席、政工干部等)。這些人往往不能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因而缺乏監督的動力。二是監事會缺乏行使其職權的條件。而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也沒有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一些企業既有獨立董事又有監事會,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職責范圍不明確,經常會有重疊,兩者的作用沒有很好發揮,使得企業的一些問題反而得不到及時解決。為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資行為的發生,應進一步完善這兩種監督機制,解決其虛置問題,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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