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雜志的誕生有著深刻的時代背景。在當今全球化的時代,涉外法律事務日益增多,對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不斷增長。然而,國內從語言學角度研究法律是法學學科的弱項,法律語言交叉學科的專家稀缺。同時,法律英語在涉外法律人才培養中起著關鍵作用,是涉外法律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此背景下,創辦《語言與法律研究》學術期刊,旨在為中外法律語言教育、法律語言文化與測試、涉外法治專業人才培養提供研究和經驗交流平臺,推動我國法律語言研究和涉外法治專業人才培養工作發展,保障和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語言與法律研究》定位高起點、高質量,遵循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兼顧的原則。它以語言學研究為基礎,特別關注與法律相關的語言學研究成果,著力推介原創性理論成果與具有可操作性的實踐及改革成果,關注法律語言交叉學科中有價值的研究方向。其主要發表有關語言學與法律、中西法律語言與文化對比、法律外語、法律翻譯等方面的理論與實踐研究成果,著重對法律語言與文化、法律外語教學與測試、法律翻譯等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研究。
該期刊的審稿制度和編輯體例嚴格遵從國際慣例,聘請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編委會,實行同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以確保所發表論文的學術水平和創新性。目前每年出版 2 期,設有法律語言研究、法律翻譯、法學跨學科研究、書評等欄目,在推動 “外語 + 法律” 復合型國際化人才培養、加強涉外法律工作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法律語言研究、法律翻譯、法學跨學科研究、書評
①來稿務求主題明確.觀點新穎,論據可靠.數據準確,語言精練.生動.可讀性強。
②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③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④請另頁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單位、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和通信地址 (包括電話號碼、E-mail地址等),以便及時聯系。
⑤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⑥本刊只接受作者原創、未公開發表過的論文。對存在抄襲剽竊、一稿多投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編輯部將進行嚴肅處理。
⑦闡述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進展。這包括實施的具體實驗、調查結果、數據分析和初步結論等。
⑧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⑨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⑩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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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語言與法律研究》編輯部,郵編: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