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務求主題明確.觀點新穎,論據可靠.數據準確,語言精練.生動.可讀性強。
②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③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④請另頁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單位、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和通信地址 (包括電話號碼、E-mail地址等),以便及時聯系。
⑤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⑥本刊只接受作者原創、未公開發表過的論文。對存在抄襲剽竊、一稿多投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編輯部將進行嚴肅處理。
⑦闡述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進展。這包括實施的具體實驗、調查結果、數據分析和初步結論等。
⑧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93量與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量的符號與量單位的符號。
⑨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⑩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是由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2019年,半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法律語言研究、法律翻譯、法學跨學科研究、書評等多元領域。
《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語言與法律研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