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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精品(七篇)

    時間:2023-08-14 16:40:3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財政資金股權投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篇(1)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和部分省市在改革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模式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從國家級層面來看,設立了“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國家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2015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400億規模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從省級層面來看,以廣東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試行省級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江蘇省為代表的部分省市實行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總體來看,傳統的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正在向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以下簡稱“廣東股權投資”)兩種方式轉變。政府引導基金是指由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廣東股權投資是指廣東省在基本公共服務和行政運行領域之外,財政安排用于支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準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資金實施經營性股權投資。不論是政府引導基金還是股權投入,都是政府引導,市場化方式(股權投入)運作,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產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通過資金有償使用,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促進技術與市場融合、創新與產業對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的新興產業,推動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但在具體的定位上存在一定差異,具體表現為:

    (一)運作主體定位不同

    廣東股權投資的主要實施流程是產業扶持類專項資金由廣東省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開展項目競爭性評審,按領域相關、業務專長、管理對接、綜合發展原則確定受托管理機構(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的省屬國有獨資企業),受托管理機構開展獨立調查,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項目計劃及資金,受托管理機構按照項目計劃、資金計劃和投資方案等與被投資企業簽訂協議,具體實施。政府引導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負責運營、自主投資決策,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政府和財政部門僅僅提供基本的市場“守夜人”服務。

    (二)杠桿投資效應不同

    廣東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是廣東省財政預算安排,由原產業扶持類財政專項資金整合,沒有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放大效應。政府引導基金則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引有實力的企業、大型金融機構等社會、民間資本參與,形成產業投資基金。

    (三)風險承擔主體不同

    盡管廣東省不斷完善投資風險管控機制,要求受托管理機構及持股主體要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開展股權投資,承擔有限責任,防止債務連帶風險。省有關部門要加強股權投資實施管理,省財政廳把股權投資資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負責實施重點評價或引入第三方評價政策實施效果。但市場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特別是為實現既定政策目標,重點支持的是抵抗市場風險較弱的處于成長期的高新技術產業和中小企業,一旦發生類似金融危機等風暴,財政資金面臨嚴重損失的可能性非常大。政府引導基金在風險分擔及回避等方面則顯得更為安全,財政投入的資金可采取“優先股”(政府財政出資作為“優先股”,確保本金與利息的安全,利息則參考同期國債利率或8%固定收益)、“回購模式”(風險投資機構在約定時間內,按照當初約定的價格回購被投資企業的“財政出資所占股權比例”)。總體而言,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股權投資這兩種模式都還處于探索階段,政府引導基金在擴大杠桿效應,防范回避市場風險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但股權投資則在落實產業發展政策,體現引導目標,克服“市場失靈”上更能體現政府影響力。

    二、推進產業扶持財政資金股權

    投資改革的建議——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是民營經濟大省,市場經濟體制較為完善,民間資本充裕,具有發展和投資環境的比較優勢,且處于產業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2013—2014年浙江省政府設立創新強省基金(6億元)、信息經濟創投基金(20億元),已具備一定的產業基金管理經驗。探索符合浙江省情的產業扶持財政改革之路,應綜合政府引導基金和廣東股權投資模式的優勢,找準“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之間的平衡點,采用產業引導基金模式推進財政扶持產業發展方式轉變。

    (一)具體思路

    評價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成效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引導基金撬動民間資本規模大小;二是引導基金及子基金投資中早期高新技術企業的比例高低;三是以有償方式保持基金的良性循環,風險防控能力強弱。(1)實現雙贏,體現“雙向”杠桿擴大效應。浙江省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本活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意向也較為濃厚,產業引導基金應充分利用民間資本,擴大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同時,基金公司也可以通過財政資金的注入,充分利用財政資金解決自身資金投資不足的問題,擴大自身資金的杠桿效應,實現政府與市場的雙贏局面。(2)準確定位,體現充分市場化原則。實踐經驗表明,財政扶持產業發展資金股權投資改革必須堅持引入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政府把握宏觀方向,制定和完善政策環境,減少行政干預,加強對基金管理人的選擇和產業基金總體投資方向的把關,把具體經營權交給直接面對市場的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政府與基金公司之間的損失和利得,探索完善激勵機制,提高政府財政資金運作效益。

    (二)具體路徑

    篇(2)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合伙制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2)06-0073-02

    私募股權投資是指由專業投資機構運作的以企業的非公開交易股權為投資對象的一種風險投資模式。在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已成為快速發展的新興行業之一,但由于制度層面缺乏支撐,政府在此類風險投資活動中承擔了過多的風險和責任,而民間資本參與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發展的活躍度并不高。當前,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培育市場化投資主體,建立對民營企業的風險投資方式意義深遠。一方面,有利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規模龐大的民間資本尋求資本增值的新渠道。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核心價值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Fund)是指專業投資機構作為發起人向特定的投資者募集資金,并投資于企業私人股權的金融投資活動。私人股權(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私人公司(Private Firm)的非公開交易股權。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是公開股權(Public Equity),即上市公司的公開交易股權。從股權投資方式看,股權投資可以分為公開股權交易和非公開股權交易兩種形式,也就是股票發行上市和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的增值收益主要來源于企業成長溢價和市場風險溢價(Market Risk Premium)。

    相對于傳統的產業投資來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有新型的投資理念。第一,它不是利用自有資本來投資,而是通過非公開募集資金的方式在短時間內聚集規模巨大的資本,有利于發揮資本的規模效應。第二,它的投資對象是企業,投資前要對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投資企業后還要對企業進行重組和改造,有利于企業價值的提升。第三,它的投資標的是企業的非公開交易股權,與公開上市交易相比,與企業私下協商達成的股權交易方式具有較低地融資成本、適度地信息披露和寬松的監管方式等優勢。第四,它購入股權的目的是為了將來能在股權市場上轉讓持股而獲利,具有較長周期持股的特點。第五,它的投資策略講究的是投資組合的概念,其盈利性取決于一攬子投資計劃和投資組合項目的盈利情況。由此可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體現了集合投資、專家理財、長期價值、合作共贏等多重投資理念和價值主張。

    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制度安排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運作離不開三個主體,即出資者、管理者和受資企業。其中,出資者負責提供貨幣資本,管理者負責提供人力資本,受資企業負責提供股權資本。如果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個制度體系來理解,投資制度就是致力于解決三個根本性問題。首先是出資者的保護和收益問題,投資的首要任務是保證資本安全,出資者得有優先權。其次是出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定位,既要保證管理者的管理優勢,也要使出資者在重大事項上有控制權。最后是解決管理者的激勵和約束問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采取的是機構投資方式,而機構投資方式產生了雙層的契約關系,即投資者與管理者之間簽訂的認購或合伙協議,以及基金組織與受資企業之間簽訂的投資協議。這些協議約定了投資者、基金組織以及受資企業三個主體間的生產關系和責權利制度,實際上也解決了上述三個根本性的問題。

    主流的PE基金組織形式采取的是有限合伙制。出資者稱為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簡稱GP)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簡稱LP)。GP作為基金的發起人承擔管理責任,LP負責出資和監督。在保護投資者方面,GP與LP之間簽訂的合伙協議規定PE基金有固定期限,基金到期時需將本金和回報還給LP;在角色定位方面,GP要有一定出資,同時要投入其人力資本負責管理和運營基金,對PE基金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LP只以其投資額為限對PE基金承擔有限責任;在激勵和約束方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采取的是雙重激勵模式。首先,LP按合伙協議給予基金經理利益分享激勵,GP按照所管理的基金規模的一定比例收取年度管理費以及按照基金凈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業績分成。其次,基金管理公司與受資企業簽訂的投資協議對未來的投資交易達成約定,除約定投資者對受資企業的估值和計劃投資金額外,還包括被投資企業應負的主要義務和投資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權利,以及投資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等內容。在基金資本退出時,對于受資企業的價值增值分配,不是簡單的按資本投入比例分配,而是經由激勵約束功能很強的對賭協議做出安排。

    三、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導向

    我國PE基金市場最早是由外資基金主導的,2006年之后,在政府鼓勵和推動下本土基金開始崛起,一些中央企業和國有資本迅速跟進,進入PE基金行業。2007年6月1日《合伙企業法》出臺了,給予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法成立、續存的法律依據。2007年之后,第一批合伙制的基金PE開始出現,民間資本開始在國內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占據一席之地。

    經過近十年的探索和實踐,當前國內PE基金已形成外資、國資、民資三分天下的局面:一是外資機構在國內設立的外資基金,像JP摩根、高盛、KKR、Blackstone等國際投資機構已在國內紛紛設立基金;二是政府牽頭設立的國有基金,如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山西能源基金、廣東核電產業基金等;三是民間資本自發設立的民營基金,如九鼎投資、宏福股權基金等。

    當前社會各界關于本土PE基金發展方向問題存有不少爭議,主要集中在政府的角色和定位問題上。在本土PE基金行業發展過程中,有一條發展路徑是由政府發動國有資本參與PE基金投資。支持的一方認為,政府應當介入國內PE基金市場的發展,主要理由有產業政策的需要、解決“市場失靈”問題以及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等。而反對的一方則認為,PE基金市場屬于高收益高風險的行業,政府在沒有透明或一致的原則下根據政府意愿實行補助或限制,是對市場的不恰當介入。這兩派觀點實際上是對本土PE基金未來發展導向的爭論。

    客觀地看,政府對PE基金行業過多介入和干預將給PE基金行業的整體發展帶來如下隱憂:一是以財政資金扶持,會形成資源的不均衡,從而影響PE基金市場的公平競爭;二是財政資金不適合高風險項目的投資,這會使政府承擔過多的風險責任;三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與風險投資行業的管理模式存在沖突;四是政策性基金的定位和盈利模式問題較為模糊,如果定位是盈利的,會形成與民爭利的局面,而如果定位是不盈利的,則國有資產的考核目標又無法實現。國際上的風險投資實踐表明,風險投資資金主要來自于商業化資金。在風險投資領域,大規模的政府投資是不可持續的,只有帶動民間投資,才能有效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我國PE基金市場化運作思路

    PE基金市場化運作的特點是投資者、基金管理公司、受資企業各主體之間的關系由一系列的制度和規則來維系,市場的參與者可以在制度化的市場下進行自覺的逐利活動。當前,我們需要構建完善的PE基金行業的制度體系,應從以下幾方面人手,解決PE基金市場化運作環節所存在的現實障礙和深層次矛盾,以激發其制度優勢和內在活力。

    (一)深化體制改革

    黨的十四大以來已形成許多基本改革理論和共識,如發揮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在一般性競爭領域不要與民爭利。當前必須深化改革,包括企業改革和金融體制改革。在改革中要打破各種壟斷,真正實現各種經濟成份的平等準入、公平競爭,調動社會各投資主體的積極性,在機制設計上要給予民營企業、民間資本特別是民資工基金以更多的投資機會。

    (二)完善監管規則

    政府的職責應當是明確PE基金行業發展的整體思路,盡早出臺能夠規范統一市場的監管規則,完善法律法規政策,切實保障投融資雙方的權益。PE基金市場化進程中容易出現一些違規、違法的問題,比如打著PE旗號進行非法集資。有的PE基金機構沒有重視PE股權投資的長期價值和資本運作,而是熱衷于短期的投機行為。政府應該盡快的研究、關注這些問題,從制度上區分私募股權投資和非法集資的區別,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推出整體的監管規則,使PE基金行業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

    篇(3)

    【關鍵詞】 財政收支矛盾; 回歸預測模型; 財政收入; 增長機制

    當前,廣東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全省財政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支出壓力。據廣東省財政廳數據顯示,2012年1至6月,廣東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累計完成2 994.34億元,同比增長8.64%,增幅較上年同期放緩17.32個百分點。與此對應,上半年該省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完成2 858.94億元,同比增長了11.11%,財政收支矛盾凸顯。以D市為例,D市為珠江口岸核心城市,當前該市正處于新一輪大發展期,財政困局凸顯,據該市財政局統計,2001至2010年,該市累計實現一般預算收入635.39億元,累計實現一般預算支出779.87億元;2011年全市一般預算總收入204.3億元,總支出198.3億元,扣除上年結轉后基本持平。但由于面臨不少減收和增支因素,財政收支矛盾相當突出,這種狀況將會延續到未來幾年。如何構建穩定的財政收入增長機制,解決地方財政收支矛盾,為廣東乃至全國的改革提供經驗借鑒和范例參考,是本研究的關鍵所在。

    一、D市未來幾年財政資金需求量估測

    利用D市以前若干年相關統計資料,建立回歸預測模型,對該市未來幾年的財政資金需求量進行預測。

    (一)財政支出

    財政支出,是指一個財政年度內政府通過預算安排的財政支出總額。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各影響因素對財政支出規模的影響程度存在著差異。財政收入和政府產出成本因素成為制約財政支出規模的主要因素;GDP和人口因素對財政支出規模的作用不明顯,但其對與民生直接相關的文教科衛支出規模具有顯著影響。隨著財政支出模式和支出重點的轉變,人口、教育、衛生等方面的支出對財政支出發揮主導作用。采用財政收入、GDP、人口、教育和衛生這五個支出指標來進行分析影響我國財政支出的因素,并建立模型如式1所示:

    Expt=β0+β1·Revt+β2·Popt+β3·Edut+β4·Healtht

    +β5·Gdpt+εt(式1)

    式1中:Expt為t期財政支出;Rev為t期財政收入,是指政府為履行其職能、實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與服務需要而收取的一切資金的總和;Popt為t期人口總數,龐大的人口數量一直是中國國情最顯著的特點之一,龐大的人口也對中國財政支出產生巨大的壓力;Edut為t期教育支出,是指我國財政支出在教育方面的支出;Healtht為t期衛生支出,是指我國財政支出在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Gdpt為t期D市國內生產總值,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年),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中所生產出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

    (二)D市未來幾年財政資金需求量估測

    為了獲得準確可靠的預測系數,本項目選用了1979—2010年D市各項指標數據,數據來自該市2011年統計年鑒,數據均有State11.0進行分析與回歸檢驗。

    運用選取的數據對式1進行OLS回歸檢驗,結果如表1所示。

    從表1中Panel A可見,五個影響因素均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通過檢驗,同時Adj-R2為0.997,即模型中的自變量能在99.7%的擬合優度下解釋因變量,但是因子膨脹(VIFs)較高為151.69,說明模型存在嚴重的共線性。為此剔除模型中與財政支出相關性較小的因素后對模型1再次進行回歸,結果如表1中Panel B所示。可見,三個影響因素均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通過檢驗,同時Adj-R2為0.992,即模型中的自變量能在99.7%的擬合優度下解釋因變量,且模型的共線性也得到了緩解。這表明模型的回歸系數可以用于預測未來的財政支出。

    結合歷史數據和現實的情況,預計D市未來幾年的財政收入、教育及衛生支出如表2所示,通過計算可以獲得該市2012—2015年的財政支出預測數。

    表2中財政支出預測數是通過表1的回歸系數和影響財政支出的因素預測數計算而得。

    結合表2預測結果表明,D市未來幾年的財政支出呈剛性增長,由2012年的216.69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388.93億元,而財政收入供給有限,由2012年的180.67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315.72億元,無法從整體上滿足財政資金的需要。

    二、財政收支矛盾及影響財政增收的制約因素

    通過以上回歸預測模型分析可知,D市未來幾年財政支出剛性增長,而財政收入供給有限,難以滿足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財政收支矛盾問題突出,影響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制約因素較多,歸納如下:

    (一)中央、省與地市間財權事權劃分

    財政管理體制欠科學,事權與財權不統一,同時在現行財政體制下,區級范圍內產生的收入大部分歸區所有和支配,影響了市級財政收入的增長。

    1.中央、省集中了地方60%的財力,但對地方尤其是珠三角地市的轉移支付卻極少,反之地市卻還要承擔一些中央、省級事權支出;中央、省對地方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以來,對地市的稅收返基數仍按改革初年的基數收入返還給地方,與地方上劃的稅收收入相比,微不足道。

    2.出口退稅負擔基數不合理。自2005年核定地方的出口退稅基數以來,D市作為外向程度較高的城市,外貿出口高速增長,2011年的出口退稅已達100億元,比當初核定的基數16.5億元超出了83.5億元,但中央及省仍然按基數來核定地方財政的免擔數額,超基數部分要地方負擔7.5%,造成地方財政的負擔越來越重。

    3.市本級收入增長后勁不足,市區之間事權劃分不清晰

    (1)市本級稅源流失現象較為嚴重,增長潛力有限。根據全市產業布局,市區內不少企業向西部地區和其他區進行轉移,特別是全市新引進的重大項目基本上落戶于各區,市本級面臨存量稅源萎縮、增量稅源不足的形勢,增長潛力非常有限。

    (2)市本級投入與產出不匹配,滾動循環動力缺失。該市的重點工程以及工業園區產生的稅收均屬所在區所有,市本級未參與分成,導致市本級的投入與產出不相匹配,市本級缺乏滾動循環的稅源支撐。此外,轉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出口退稅負擔不均衡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將影響市級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

    (二)財政支持力度不足,產業競爭優勢較弱,影響了相應的稅利

    經濟發展狀況決定了地方財政收入情況,而地方財政支持又促進了經濟發展的狀況。該市由于財政科技投入不足,導致產業競爭優勢弱,科技人才缺乏,名牌產品少,支柱產業單一,轉化增值能力較弱,影響相應稅利,導致市級財政收入增長不足。

    1.該市財政科技投入不足,導致產業競爭力缺乏

    (1)科技投入資金來源渠道較窄。D市企業科技研發資金主要是自籌部分,這與該市還沒有形成完備的風險投資市場有關。目前該市科技創新的融資渠道仍比較狹窄,國內外的風險資金比較難進入。

    (2)科技費用資源配置結構有待調整和優化。從歷年科技投入產業結構看,主要是信息通訊類項目,與民生相關的社會發展和農業項目經費投入比重很小。

    (3)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有待加強。據該市科工貿2004年調研的項目數據,176個項目共獲得103項新成果,商品化成果為17項,占16.50%,成果轉化率不到20%。

    (4)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人才引進效果不佳,科技人才缺乏。

    2.財政面向“低端產業鏈鎖定”,高附加值環節卻實力薄弱,無法真正參與全球經濟高端競爭。該市主導產業被鎖定在加工制造等價值鏈低端環節,而在“微笑曲線”兩端的技術研發、品牌經營等高附加值環節卻實力薄弱,無法真正參與全球經濟高端競爭。

    (三)融資難度加大

    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融資難度加大。主要體現在三方面:第一,銀行銀根收縮,信貸額度受控制,地方政府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加大。第二,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地方政府不能再為投融資平臺出具承諾、擔保函,投融資行為只能由融資平立完成,對融資平臺本身資產狀況、經營能力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第三,土地融資受限制,土地儲備中心的土地儲備貸款只能按規定用途使用,不能由財政統籌用于其它項目;土地儲備中心不得使用名下土地給其它任何機構作貸款抵押。

    (四)財政分配方式不規范不科學,預算資金使用效率低

    該市財政分配中仍然存在將一部分財政資金切塊分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自主安排使用的問題,預算指標到位率低,執行中追加頻繁,支出膨脹,浪費嚴重,往往造成年度的實際支出數高于年初預算數;預算分配,特別是轉移支出和專題支出缺乏可靠的科學依據,人為因素較多,隨意性較大;很多部門都在分配財政資金,導致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大大下降。

    三、應對措施

    充分發揮財政對D市經濟社會的杠桿作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優化,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通過完善財政分配體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經濟發展,培植壯大財源,增加稅收收入,壯大財政實力,建立財政與經濟發展良性互動的循環機制。

    (一)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完善市區兩級體制為重點的財權事權分配

    首先要正確劃分市與區兩級政府的事權,明確責任。其次要建立財權統一、事權與財權相適應、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兩級財政體制。在此過程中,探索實行市政府與區政府明確的具有該市特色的分稅制、建立科學的轉移支付與競爭性分配制度,更加有效地分配市級專項資金,實現與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職責明晰的兩級財政體制。

    進一步完善中央、省對地市的分稅制管理機制,建立稅收返還基數與上劃共享收入相關連的考核機制和調整機制;適時調整出口退稅負擔基數和超基數分擔比例,建立出口退稅增長與地方財政負擔聯動的考核和調整機制;建議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以利于鼓動地方多作貢獻;建議省財政根據地市上劃共享稅的貢獻程度,適度增加對珠三角地市的民生專項和基礎設施專項轉移支付補助。

    (二)發揮財政杠桿作用,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和競爭力

    借鑒杭州、溫州的經驗,該市財政應充分發揮財政支持作用,具體措施為:

    1.支持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落實本市財政投入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對參與重大科技創新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對自主研發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通過財政補助,支持創新企業建立創新組織。另外,對已取得科技成果,形成較大市場規模并有一定核心競爭力的重大科技項目,專項基于資助及獎勵。支持建設人才強市,支持培養和吸引高層次人才。

    2.支持企業擴大有效投入,發揮股權投資對實體經濟的資本支持

    通過發揮財政導向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珠海重點產業,提升實體經濟發展層次。通過財政補助鼓勵支持企業投資現代服務業。研究出臺促進股權投資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推動創投引導基金重點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盡快出臺促進本市股權投資的實施辦法,鼓勵各種股權投資機構為傳統產業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發展、科技創新型企業加速成長提供直接股權融資支持。對工業園區的投入,探索一直由市級財政投入為主的模式,改變為市場化運作,吸引投資,實現其自我良性循環的模式。

    3.落實轉型升級戰略

    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落實產業轉移專項資金,支持傳統企業有序轉移升級,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優化產業布局。落實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擴大內銷的財政政策,推動外經貿發展方式轉變。在稅收層面上,充分利用國家現行對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軟件、現代服務業等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大力發展高科技企業和產業,構建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的稅收政策體系。利用特區稅收政策吸引投資,輻射帶動市內其他區域的投資發展。

    (三)采取競爭性分配和獎勵方式的機制

    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和獎勵的方式替代財政直接投入的機制,制定標準,引導企業投資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通過政府引導充分提高企業的內生積極性,提高產業發展動力和效率。創新支持科研的財政投入方式,構建多元化的科研投入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性作用,提高本市產業的科研開發水平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水平,促進產業結構的轉型與升級。

    (四)增強投融資平臺的融資能力,尤其是重大建設項目的投入

    針對D市目前融資主體融資能力較弱的問題,建議相關部門研究借鑒有些城市土地儲備中心經驗的可行性,增強城建集團、交通集團等融資平臺的融資能力;通過土地等資產注入、賦予土地一級開發職能、增強融資平臺企業的業務經營效益等途徑,提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等融資平臺的資產質量,提高融資能力。繼續采取財政資金“存貸掛鉤”措施,調動銀行發放信貸資金的積極性,為該市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同時繼續探索BT、BOT、BBT等融資新模式,鼓勵政府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積極爭取省地方債發放額度的支持等途徑,拓寬融資渠道。在增強投融資平臺的融資能力過程中,還必須進行必要的監管,建立債務風險防范機制,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對一些到期的債務,可根據償還資金的情況,在國家政策范圍內,積極與銀行溝通進行適度展期。同時,加強全市政府性債務統籌規劃,改善融資平臺公司的經營環境,分清政府和公司間的權、責、利,推進公司商業化運營,提高抗風險能力。總之,通過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負債經營”。

    (五)優化財政績效管理,建立績效問責機制

    科學界定財政供給范圍,優化財政績效管理。一是探索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監控。采取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方式,實現對專項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第三方監控。二是建立中期滾動預算框架下的績效預算、績效評價體系。三是建立資金使用項目的績效目標約束機制。四是強化評價結果的利用。逐步把預算單位的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編制預算的參考以及作為政府績效問責的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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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2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EB/OL].中國經濟網,2012-02-16.

    篇(4)

    一、我國創新創業母基金發展的現狀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相關定義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投資者按照出資份額分享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母基金是專門投資于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金。它一般不對具體項目進行投資,只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起和運作,是聯結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投資者的新型中介。與一般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比,母基金屬專業化極高的基金,是私募股權基金的最高形式,相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有合理配置資產、有效制衡利益風險的優點。

    (二)我國創新創業母基金的發展歷程

    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母基金是隨著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發展悄然興起的,經過多年的發展壯大,國內市場上逐漸形成了三大母基金陣營:政府引導基金、國有企業參與設立的市場化母基金、民營資本運作的市場化母基金。

    其中,與創新創業密切相關的母基金以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為主。它是一種由政府出資設立、旨在引導民間資金參股各類商業性創業投資子基金的政策性基金,具有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作用、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的優點。代表基金是國家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它是2009年10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照“市場運作、政府引導、規范管理、鼓勵創新”的原則聯合啟動實施的,整合了中央財政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央基建投資資金等,委托專業基金管理機構運營管理,與地方財政資金、社會資金共同參股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領域處于初創期、早中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隨著企業發展壯大,適時通過公開發行股票上市(IPO)、并購或股權轉讓等方式,實現出資人投資退出并獲得收益。截至2015年底,我國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導基金,已披露的基金總目標規模達21834億元。

    (三)現有母基金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母基金的數量明顯增多,對經濟發展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不斷增強。但是,與我國創新創業發展需求相比,現有母基金不論在基金設立、項目篩選、投后管理、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市場化程度,還是對創新創業的引導、帶動作用上都存在較多問題,影響了母基金作用的發揮。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母基金投資偏向中后期

    當前,我國并無單獨的母基金投資結構,但是,我們可從整個創業投資領域的市場結構識別出母基金投資的階段特點。與美國相比,當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中投資于天使階段的僅占總量的1%,明顯低于美國10%的水平;投資于創業投資階段雖然占到總量的24%,明顯高于美國18%的水平;投資于PE階段占到總量的75%,略高于美國72%的水平。

    2、資金來源較為單一,放大效應較為有限

    目前,國內政府引導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政府通過財政出資獨立完成,二是政府與政策性銀行聯合出資設立。但不論是哪種資金來源方式,都是以財政資金為主,其運作過程受到政府的干預,一般會嚴格限制子基金的投資區域、投資行業、投資階段以及投資策略、注冊地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引導基金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影響了基金規模的擴大。

    3、政府在引導基金中的角色定位不清

    目前,引導基金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并不統一。有的政府只作為LP(投資人)參與引導基金,并不參與子基金的設立等事項;有的政府則充當LP加GP(基金管理人)雙重身份,即政府除出資參股基金外,也按投資比例參股管理公司(GP)的設立,使管理公司變成一個合資公司,由雙方合營,較深度介入基金的管理及投資決策,參與最終投資決策模式;有的政府雖然不參與GP的設立及運營,但會派專業人員加入投資審議委員會,參與管理公司最終的投資決策。后兩種角色定位都與標準的市場化母基金存在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的運作效率。

    4、引導基金的監控能力偏弱

    對政府來說,設立引導基金是一項新生事物,普遍缺乏專業的人才隊伍,也不具備一般母基金那樣豐富的業務體系,因此,政府在與基金談判時,不具有優勢地位,更多是以“合作”而不是投資者的身份去與投資機構建立關系,對基金的監控能力較弱。既缺乏長期和專業的監控流程,還存在著由于受更多行政管理因素的限制而導致監控手段失靈的問題。

    5、引導基金的收益目標不明確、激勵機制缺失

    引導基金不設定明確的盈利目標,一方面導致激勵機制設置上缺乏利益驅動,另一方面也導致各種政策導向性目標反向弱化了引導基金的激勵因素。同時,雖然引導基金在與市場化機構合作過程中承認并引入市場化的激勵機制,但是往往還是以政府管理手段作為限制和附加條件,進而導致管理團隊的激勵缺失。

    6、放大引導基金的投資風險

    與市場化母基金具有分散風險的優勢相反,現行政府引導基金不合理的內部運行機制設計,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其投資風險。一方面,引導基金參股設立子基金時,由于政府與委托管理團隊、投資者之間的目標存在差異甚至沖突,而政府一般又不直接參與基金投資及運營,只能在層層的委托中控制風險。在政府、基金管理公司和被投資企業的委托鏈條中,政府處于最初始階段,也是信息的弱勢群體,很難詳細了解被投資企業的具體情況。同時,多重的委托需要政府支付多重管理費,成本相對較大,進而增大了引導基金在運營過程中的投資風險。

    二、發展市場化母基金的意義

    (一)有利于政府引導創新創業方式的升級

    回顧我國政府鼓勵和引導創新創業的發展歷程,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最初是政府補貼、稅收優惠等純政府行為階段;之后,進入到以補貼、稅收等政府行為為輔,產業引導基金結合社會化資本發揮主導作用階段,在這個階段政府引導基金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母基金的角色,發揮了積極的引導作用,但也存在著引導放大作用有限、專業性不強等問題。要想進一步提升政府引導創新創業的資金使用效率,必須通過設立市場化母基金實現在母基金和子基金兩輪的放大效應,將過去幾倍的放大倍數擴展到幾十倍,從而使政府引導基金的引領功能得到最大化體現。

    (二)有利于提高資本鏈整體效率

    政府作為支持創新創業的頂層出資人,應該向市場化母基金出資,這樣在母基金層面即可放大和吸引社會資金的進入,在所投資的直投基金層面又一次吸引社會資金,兩級結構、兩輪放大,從而更有效地放大資金規模,一方面用更少的政府資金做更多的引領放大,另一方面,有效集聚社會資金并引導投向創新創業領域,積極引導社會資本的正確流向,實現區域內資本結構的升級和優化。

    隨著全民富裕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大量高凈值人群出現,社會資本盲目涌進房地產和高利貸等不規范的投資領域成為發展隱患。這些社會閑置資金如果只投資直投基金,風險相對較大。但是如果投資母基金,可以透過專業管理、分散風險、持續運營等大幅降低投資風險,有效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幫助政府解決社會閑散資金無序流動帶來的問題。同時,社會資金通過市場化母基金的方式進入具有發展前景的創新創業和實業發展領域,有利于優化資本流動方向,促進創新資源集聚,助推經濟良性發展。

    (三)有利于支持創新創業全生命周期發展

    通常情況下,創新創業的發展是從一個想法到一項技術,從一個團隊到一個成功的企業,其逐漸蛻變長大的過程有著科學、完整的生命周期――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而每個周期都有不同的資源需求,需要不同類型的資本支持,分別對應著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和并購/定增基金等。

    市場化母基金,可以圍繞整個生命周期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布局,讓整個創新創業周期完整和活躍起來。政府可以把創新資源的配置權交給市場,并從原來支持項目轉變為支持市場化母基金,支持整個產業全生命周期發展。在生命周期的前端,可以通過“天使投資母基金”等支撐公共科研機構、大學、民間創新等原創型創新活動;在生命周期的后端,通過引領和撬動設立并購基金、定增母基金,借助專業投資團隊的力量,通過并購、投資等多種手段,推動成熟期企業持續創新、再創新,煥發新的活力。

    (四)有利于提高創新創業成功率

    推動創新發生并成長壯大,不僅要沿著創新生命周期配置資本資源,還要充分發揮市場服務機構的輔助作用。這樣才能形成生態系統的內部有機循環,即大眾創業在全生命周期里通過市場化資本和市場化機構的支持發展為標桿企業,標桿企業再通過并購、投資等方式反過來引領和投資創新創業,從而構成一個欣欣向榮的創新生態系統。

    為了投資業務的持續運營和投后管理,市場化母基金必將投資眾多的市場化服務機構,從而為基金和創業企業提供大量的增值服務,提升被投企業的成功率,降低投資風險,并全面實現創新生態系統的高效構建,達到或超越政府引導基金的預期目標。

    (五)有利于有效連接全球創新

    美國的“再工業化”,德國的“工業4.0”,日本的“再興戰略”,法國的“新工業法國”,都給“中國制造”帶來了巨大壓力。而東盟國家的快速工業化、南亞的發展和拉丁美洲的再度崛起,也正在不斷削弱中國制造的國際競爭優勢。已經成為世界制造大國的中國突然發現自己站在一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尷尬境地,究其原因在于過去的十幾年中國的制造業龍頭一直是努力通過模仿復制和降低成本獲得競爭優勢,而忽視了“創新”這一核心價值優勢。當前許多核心技術都掌握在美國、以色列等高精尖企業手中,而中國要想培養自己的核心技術與企業還需要相當長時間的積累。推動中國制造業轉型升級,快速引進國外核心技術的最有效方法是“帶土移植”,即將國外有潛力的、有高精尖技術的優秀創業企業,從建立早期就開始引進中國,幫助它們在中國成長發展,在中國扎根,成為中國經濟的一部分。引進企業通過在中國開拓業務市場,在中國尋找后續股權投資,被中國上市公司收購,甚至未來在中國上市這四階段可以吸引更多的優秀國際創業企業到中國創業成長。而通過設立市場化母基金,可以實現投資于全球創新高地的一線創業投資基金目標,通過股權投資的緊密連接,與美國、以色列等國際一線投資基金合作,大力引進國際創新創業企業來到中國“帶土移植”,促進更多優秀創新創業國際企業落戶中國,與中國市場緊密連接,為中國市場發展貢獻力量,與中國資本緊密連接,為中國上市公司尋找潛在收購和投資標的,促進中國上市公司的持續創新與全球化擴張,推動中國加速成為全球創新中心。

    三、發展市場化母基金的建議

    為了更好地推動政府向創新創業的頂層出資人轉變,有必要加快政府引導基金向市場化母基金的轉型,通過市場化母基金實現創新創業全周期的合理化布局,實現創新全價值鏈的引領與貫穿,并且通過加強各個創新環節之間的有序流動,有效提升政府引導基金對創新扶持的價值與效率,避免政府引導基金單一地集中于某一階段,避免“資出多門”的重復建設問題。具體應該從基金管理團隊挑選、項目篩選、投后管理、激勵機制等方面真正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專業化管理,努力提高基金運作效率、有效降低投資風險。

    (一)引進市場機制優選基金管理團隊

    市場化母基金運作的前提和關鍵是用市場化手段確定政府與母基金管理機構以及所投子基金的關系。要從市場的角度,通過公正的遴選,擇優確定基金管理人,將基金運作交給真正有能力的基金管理人,確保形成與基金的方向契合,與產業資本融合,與金融企業結合的多贏格局。

    (二)促進決策機制市場化

    市場化母基金是通過投資子基金來間接實現項目和行業的覆蓋,因此,對子基金的選擇也就是對行業的配置,需要把握好未來經濟發展趨勢,實現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目的。要以市場規律為基礎,加快引導基金市場化決策機制的建立。同時,母基金發揮其政策導向作用時,也應以市場規則為原則,杜絕任何與市場相背離的決策,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三)構建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

    管理團隊的市場化要與激勵約束機制的市場化相對應,科技創業和股權投融資,都是以“人”為核心、以市場為基礎的運作方式,必須對管理團隊建立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真正調動管理團隊的積極性,保證管理團隊的穩定性。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篇(5)

    國有企業是一種非常特殊的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國有企業跟私有企業有著本質的區別,國有企業最為顯著的特點如下: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導向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不僅如此還具有非常顯著的營利性法人和公益性法人的特點,也就是說,國有企業不僅需要實現資產保值,還要實現資產增值,在上述的基礎上促使國民經濟得到基礎保障。國有企業股權投資項目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階段:項目收集階段、項目收集階段、立項調研階段、投資決策階段、投后管理階段、后評價階段。上述階段中,股權投資項目后評價階段實質上是股權投資項目周期中最后的階段。股權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實質上指的是總結和評價是不是正確作出了項目決策,執行取得了怎樣的效果,是不是滿足了預想的效果等,在總結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對當前的股權投資主體投資活動進行改進和完善,從而促使股權投資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同時起到規避投資風險作用。

    二、國有企業股權投資項目的特點

    我國早期國有企業股權投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供穩定的現金流給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下難以從傳統金融部門取得融資的高新技術創新型企業。這一融資過程并不以風險收益為目的,而是以財政投入為基礎,設立股權投資機構的方式更多是為實現產業扶持與資源配置。這一過程中,為保證國有資本投向的合規性,借鑒財政資金投入的審批模式,更多強調創業資本投入的層級審批與多頭監管。雖然近十年來各地的國有股權投資企業分別以不同形式來積極推進投審流程、評估體系甚至組織架構變革,然而國有股權投資企業責權利不匹配問題仍然沒能很好解決。股權投資市場的高度市場化的基本特征,和我國國有企業低效率、低風險導向的基本特征之間的基本矛盾仍然存在。因此,在法制環境建設方面,應考慮到股權投資行業新的競爭環境對于國有企業的市場化要求,在制度建設上應保障國有股權投資企業在股權投資市場作為市場普通參與者應享有的權利。不僅需要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股權投資企業的設立限制、投資限制以及運作流程限制,為國有股權投資企業營造公平合理的規制環境,更需要考慮到國有股權投資企業在資本市場中所發揮的引導作用,在確保國有股權投資企業獲得平等法律保障的基礎上,更應在風險補貼、稅收減免等角度進行政策扶持。在國有資產監管方面,應考慮到股權投資行業的特殊性。股權行業的單個風險大、失敗率高、收益退出周期較長,對于國有股權投資企業的監管,應遵循股權投資行業的長收益周期。圍繞項目生命周期,針對資產組合整體進行監管,將創投資本經理人的風險要求和收益要求長期化、組合化。改變原有項目分階段的監管模式,提升國有股權投資企業業績考核的靈活性與機動性,增強國有股權投資企業相對其他市場參與者的競爭活力。

    三、國有企業股權投資項目后評價內容

    1.股權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的后評價工作

    (1)項目立項階段評價。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立項標準、項目立項報告、項目立項程序和項目立項評審意見等。(2)項目盡調階段評價。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實地考察、項目資料審核、項目投資建議書、項目投資決策程序和項目投資決議等。(3>文秘站:<)項目實施階段評價。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合同及投資協議的簽訂、資金撥付、項目資料存檔、股權變更登記等。(4)項目運營階段評價。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投后跟蹤服務、項目經營分析報告、項目重大事項報告、項目投資退出等。

    2.股權投資項目投資效果的后評價工作

    (1)財務效益方面的評價。股權投資項目財務評價首要工作就是分析研究項目所產生的營利性、清償能力以及盈虧平衡等,將全投資稅前的內部收益率以及凈現值計算出來,還要將企業自有的資金稅后內部收益率大小以及總投資收益率大小計算出來,不僅如此,還要準確計算出資本金凈利潤的大小、速動比率大小、流動比率大小、償債備付率大小以及資產負債率大小,同時需要跟可研階段所設置的預期目標完成對比分析工作,當遇到差異較大指標的時候需要針對其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原因的分析。(2)協同效應方面的評價。企業投資工作實施之后,其總體的效應超過合資前的獨資經營所產生的效應,多出部分就是協同效應。協同效應需要重點評價以及分析股權投資項目是不是可以在企業核心業務發展過程中發揮效用,是不是可以為企業創造大量的經濟效益。嚴格按照協同效應所產生的不同方面的影響,一般情況下,我們會將協同效應進行劃分,分別評價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第一是經營協同效應分析,第二是管理協同效應分析,第三是技術協同效應分析,第四是財務協同效應分析。

    3.評價股權投資項目的影響

    首先,產生的直接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評價企業的收入水平、評價企業的債務結構影響、評價企業的市場資源類型、評價企業的品牌資源保護、評價企業的人力資源結構、評價企業產生的社會影響、評價企業的實際員工配置等。其次,產生的間接影響。主要評價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評價國家經濟、區域經濟以及社會發展所產生影響等方面。其次是評價產業結構以及技術進步等方面的影響。再次是評價分析境外項目的影響以及分析股權投資影響雙邊關系以及經貿合作關系的影響等。

    4.可持續性評價企業股權投資項目

    在分析項目現狀的基礎上,立足于以下方面完成在可預測經營期間項目持續發展能力的正確評價:企業內部因素、企業外部因素等。對企業目前存在以及將來需要面臨的風險類型進行分析,同時還要在上述的基礎上完成風險產生原因的分析以及企業解決對策的分析等內容。其中,需要評價的重點設置為項目目標的可持續性發展。需要的時候就應該嚴格按照實際情況的需要提出相應的解決建議,進而促使項目可以在未來實現可持續發展。

    5.投資項目分析和總結

    篇(6)

    (一)財政投入

    政府投入是直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基本保證,在文化產業投融資中,政府投入起著重要的作用。近年來,中央及各級政府都加大了文化事業發展的投入力度,但對于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政府的投入明顯不足,內蒙古地區的情況尤為突出。2009年,全國地方的文化體育與傳媒費占國民經濟整體的財政支出比重為2.02%,而內蒙古的文化產業投入遠不及全國的平均水平,從財政支出比重看,2005年文化事業費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為0.44%,居全國第23位;2007年適逢自治區成立60周年大慶,這一比重上升到0.99%,居全國21位;從2010年開始,全區文化財政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呈相對下降趨勢。到2012年底,全區文化產業財政支出29.3億元,占全部財政支出的比重為0.85%,投入規模繼續呈現下降趨勢(見表1)。

    表 1 內蒙古文化產業財政投入占比 (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銀監局(2013.2)。

    (二)銀行信貸

    由于商業信貸是文化產業的主要融資渠道,但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又制約了各類商業銀行提供信貸的積極性,并進一步束縛了文化產業的發展。在各類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中,2008年全區各類貸款總額是4527.85億元,其中對文化產業以及文化服務類的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例是0.068%,在以后的年份雖然逐年上升,但對文化產業信貸的支持明顯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區各類貸款余額是11284.2億元,其中對文化產業以及文化服務類的貸款是16.68億多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是0.147%(見表2)。

    表2 內蒙古文化產業信貸規模與占比 (單位:億元 %)

    資料來源:銀監局(2013.2)。

    (三)基金市場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2009年以來,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在國家強力政策推動下,全國各地相繼成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2009年4月,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審批,基金規模50億元人民幣,成為第一個在國家發改委獲得備案的文化產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隨后,規模達30億元的湖南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基金、200億元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基金、規模為4.5億元貴州省文化產業發展基金相繼成立等。而作為具有草原文化、民族風情、自然風光等獨特優勢的內蒙古至今沒有一只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成立。

    (四)產權市場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作為一個交易服務平臺類市場,文化產權交易主要有文化產權交易平臺、文化產業投融資平臺、文化企業孵化平臺、文化產權登記托管平臺四類。例如,2009年6月,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為國內首家成立的文化產權交易所,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解放日報報業集團、上海精文投資公司聯合投資創立,自揭牌以來,成交金額達10億元,目前已儲存的項目超過1萬個,已經顯示了巨大的融資功能。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作為自治區產權市場的核心服務機構,是具有政府背景和社會公信力的綜合性產權交易機構,但就目前業務發展的內涵看,涉及具有文化產業融資平臺的功能嚴重缺失,急需加快發展。

    通過以上能夠給文化產業提供資金的融資渠道分析看,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存在巨大的融資缺口,尤其是具有巨大投資潛力的民間資本介入更少。

    二、內蒙古文化產業投融資瓶頸分析

    (一)缺乏多層次的金融支撐體系是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滯后的主要因素

    文化產業資金來源渠道單一,過度依賴財政的投入是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從美國文化產業的資金投入來源渠道經驗看,美國作為全球文化產業創新的引領與強有力的金融支撐緊密相關,美國有健全的金融市場、發達的資本市場,尤其是納斯達克市場為美國的文化產業創新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保障。在我國,由于缺乏有力的金融支撐體系,導致我國的文化產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尤其是在文化產業體系建設與金融配給方面的體制建設相當滯后。內蒙古地區又屬于欠發達地區,金融服務體系滯后,整體金融密集度較低,金融市場化程度低,至今尚未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場體系,嚴重制約了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創新能力的提升。可見,內蒙古金融市場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不利于實現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缺乏自主增長的財政文化產業投入機制,無法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財政收入的迅速增長和國家轉移支付的增加,全區財政對文化產業投入也有大幅度的增長。但是,由于沒有形成穩定的增長機制,財政文化產業投入的規模相對較小。截至2012年底,內蒙古財政文化產業投入無論從所占經費的比例即GDP的比例,還是從政府財政支出的比例來看,都比全國平均水平在相應階段的支出比例要低得多。統計資料顯示,2006年財政文化產業投入經費為7.4億元,從2007年開始首次突破10億大關,以后逐年增加,2012年底增加到29.3億元,接近30億元;但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較低,從2006-2012年7年間長期穩定在1%以下。

    (三)文化產業融資的資本缺口

    內蒙古地區的文化企業資本來源主要有:1.自有資本。文化企業的資本主要是通過自我積累和群體聚集形成的,其來源大多為個人儲蓄、家庭集資、個人投資商等,其自有資金有限(如阿拉善的奇石文化產業最為典型)。2.股權投資。由于內蒙古文化產業發展緩慢、產值低、利潤空間小,致使股權投資發展緩慢,即使是存在風險投資企業,其投資資金規模也不大,投資動力不足;創業板市場門檻的“兩高”、“六新”限制了內蒙古文化產業的市場融資。因此,當文化企業需要外部資本時,很難在資本市場上籌集到資金,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資本缺口。

    (四)文化企業的債務融資缺口

    文化企業在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時往往面臨著有效的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問題,即存在著一定的債務融資缺口。即使許多文化企業可以提供抵押品或者接受較高的利率,仍然無法得到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與大企業相比,文化企業在獲得銀行貸款和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方面處于明顯的劣勢。文化企業在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時,通常面臨著“信貸配給”問題。即,內蒙古資源優勢的利潤空間促使銀行把較多的金融資源配給到優勢產業中去,就會出現文化企業的“信貸配給”問題,致使銀行信貸的逐利行為成為信貸配給的偏好;內蒙古整個地區的文化產業成果轉化率低、文化產業產值比重低,企業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和自身留存比重不足難以支撐文化產業創新。因而,文化企業融資困難是制約內蒙古文化產業大發展的主要瓶頸。

    三、內蒙古文化產業投資戰略的確定

    落實“8337”發展思路,努力打造“體現草原文化,獨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需全方位提升內蒙古文化產業的實力,因而,制定文化產業投資發展戰略尤為重要。

    (一)實施文化產業品牌投資戰略

    內蒙古依托草原文化資源,打造了草原文化節、昭君文化節、紅山文化節等110多個文化品牌,初步建設或正在規劃秦直道、巴林石、孝莊園、紅山先民聚落園、錫林浩特蒙元文化城、大盛魁文化產業園區、鄂爾多斯文化產業園區、元上都文化產業園區等近20個文化產業園區。但是,現有文化品牌的影響力遠遠不夠,尤其是打上品牌烙印的特色文化產品還不夠豐富,能準確表達其品牌內涵的物質產品顯著匱乏。為此,加大投資力度,緊緊圍繞一批重要的文化品牌和優秀品牌,通過推動電影、電視、文學、出版等領域的聯動策劃、媒體宣傳,全力打造內蒙古文化品牌,力爭使內蒙古草原文化成為全國最有影響力的品牌,并走向全世界。

    (二)實施優勢文化資源優先投資戰略

    草原文化與黃河文化、長江文化一并列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整合內蒙古文化資源、精心打造我區優勢特色文化品牌,進一步調整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做大做精文化產業集團,不僅是建設文化大區的必由之路,也是發展草原文化,傳承中華民族精神的需要。為此,基于優勢資源優先開發原則,實施優先投資戰略,緊緊圍繞王君書記在全區傳達貫徹全國兩會精神干部大會上提出的“8337”發展思路,把內蒙古建成體現草原文化獨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力爭使具有文化優勢資源的地區率先發展,形成文化產業的先驅和引領。

    (三)實施文化產業鏈組合投資戰略

    文化產業是一種典型的產業鏈組合滲透產業,一般包括文化科研集團、教育集團、醫療集團、文化旅游集團,每個集團之間均有相互滲透的產業鏈。內蒙古文化產業實施組合型投資戰略,可以有效實現文化產業的做強和做長:一是以資產或產權為紐帶,運用市場機制推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聯合、兼并和重組,形成擁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使之成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二是根據區域文化資源的稟賦特點和產業鏈相關效應,以中心城市為重點,形成集約化程度較高、產業鏈較長的文化產業集聚區;三是著力打造組合型文化產業項目,集合市場、資本、技術及人力資源等生產要素,打造有市場前景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四是依托特色產業,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和區域文化產業群建設。

    (四)實施文化產業集聚發展投資戰略

    現有7個文化園區和21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但因文化產業種類單一、文化企業數量少等至今沒有形成產業集聚,部分園區處于正在建設中,更上升不到產業集聚效應。因此,實施文化產業集聚發展投資戰略是當前內蒙古建設文化大區的重要途徑。一是培育重點企業,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二是依托文化產業基地重點,建設一批具有集聚效應的文化產業園區,進一步聚集文化產業資金、技術及文化創意;三是加快文化體制改革,發揮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在發展文化產業和繁榮文化市場方面的主導作用,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四是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鼓勵支持中小文化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

    四、內蒙古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的構建

    (一)構建以財政資金為政策引導的文化產業投入機制

    按照“8337”發展思路提出的打造“體現草原文化,獨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這一設想,全區要加快發展各具特色的文化產業。在這種背景下,各級政府均要確定一批重大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并制定文化產業攻關計劃和前沿項目庫。為了能夠順利實施,須建立地方財政文化產業投入的長效機制,確保自治區區級和各地財政文化產業投入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以不低于1.5%的比例加以撥付,并以每年不低于GDP的增幅而增長。為了充分激活社會資本的廣泛參與,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在發展基礎性和公益性文化產業的投資項目上,可以采取BOT、PPP、PFI 三種投融資方式,以此彌補財政資金的暫時不足。

    (二)加快金融組織機構創新步伐,加大銀行信貸支持力度

    1.政府應當積極與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協商,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功能。在文化企業的創新階段提供信貸支持,或通過提供擔保、信托、參股等方式進行融資,充當文化產業化的助推器。

    2.更新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通過金融制度創新,拓寬文化企業的融資渠道。建立全新的無形資產擔保抵押方式,以文化知識產權、股權、品牌和技術成果等作為抵押,并積極開展網上聯保方式爭取信貸資金;開展透支和貸款承諾業務,通過類似于遠期合約的形式加大對文化企業的授信貸款業務;大力發展資產證券化和信托業務,加大對文化企業在影視制作、動漫產業、圖書出版、文藝創作和演出等方面的信貸支持。

    3.激活民間資本,組建自擔風險的中小金融機構。通過金融資源整合,組建以政府或國有商業銀行控股的城鎮商業銀行(以社區銀行、園區銀行等為主),并制定具有政策導向的文化產業信貸機制;加強對地區城市商業銀行等的政策引導作用,通過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加大對文化產業信貸的支持力度,并積極吸引外資和區外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入住內蒙古地區;組建以政府為背景的內蒙古文化產業投資公司,吸引各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各類財團和戰略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股,重點對關系到內蒙古文化產業創新體系中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進行投資和管理;積極探索發展一批縣域中小型民營金融機構。

    (三)構建依托于資本市場的融資體系

    早在2010年九部委聯合頒發了《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對于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發行公司債做了明確規定:一是積極支持處于成熟期、經營較為穩定的文化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二是鼓勵已上市的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進行再融資,用于企業發展和行業整合;三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創業板市場上市。

    為此,內蒙古地區文化產業的資本市場融資選擇要緊緊圍繞《指導意見》,深入研究和挖掘優勢文化產業資源,通過優化文化資源,整合優勢資源,加快走資本市場融資之道:加快文化企業體制改革,推動國有文化企業依托資本市場進行改組改制,支持高成長型文化企業在證券市場融資;依托內蒙古現有的23家上市公司,通過資源整合,支持更多的文化企業依托資本市場發展壯大;通過認真調查摸底,從自治區轄區文化產業企業中選擇一批有較強輻射力和帶動力的企業作為重點,在資金安排、項目審批等方面予以積極扶持,以自治區影視制作、動漫產業、文化旅游業、藝術品與工藝美術業、藝術設計業、網絡文化業和數字文化服務業等為主,用3-5年的時間努力打造1-3個文化產業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

    (四)鼓勵各地組建社會化、市場化、多元化的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首先,由自治區政府率先成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基金規模設置在50-100億以上,財政出資10-20億,金融機構(含信托和保險機構)、機構投資者、各類文化企事業單位等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加入,并廣泛吸收社會資本;其次,各盟市以同樣的模式組建地區級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基金規模設置在10-30億左右(可依據本地區文化產業的潛力而定),投資對象主要以具有較好成長性的文化企業以及文化產業創意為主。

    篇(7)

    以色列科技創業融資政策作用機理分析

    以色列科技創業融資支持政策的效果,可以通過創業企業經營活動現金流隨時間變化的曲線進行分析(圖1)[4]。在創業企業早期階段,經營活動的凈現金流量為負值,企業需要取得某種形式的外部投資作為補償,保證正常運轉。在技術發明階段,政府是主要投資人。而產業化階段,則主要依靠私人投資者。政府投資與私人投資的轉折點A發生在企業剛起步、資金需求最為迫切時。這個階段,企業家自有資金、天使投資、種子基金等融資渠道所能提供的資金非常有限,風險投資還不愿意進入。一般情況下,風險投資要等到產品銷售基本穩定(負凈現金流不再擴大)后才會產生投資意愿。隨著市場發展趨勢逐漸清晰,銷售規模不斷擴大,獲得風險投資的可能性不斷增加。這時在經營凈現金流曲線上,出現向上的拐點B,企業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在點A與點B之間,企業一直處于資金缺乏狀態,隨時可能由于后續融資不繼而遭遇失敗,這個階段就稱為創業企業現金流死亡陷阱(見圖1)。以色列政府科技創業融資支持政策對現金流死亡陷阱發生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對前種子期和種子期項目的資助,使財政資金對企業的支持跨度向下游延伸,使政府投資與私人投資的轉折點A后移到A'。同時,孵化器計劃、BIRD計劃等吸引私人投資者的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是妨礙私人投資決策的首要因素[5],信息透明度增加使私人投資特別是風險投資對科技企業的介入提前,即投資臨界點由B前移到B'。兩相作用,現金流死亡陷阱的寬度縮小。另一方面,由于強調融資與輔導緊密結合,引導創業企業開展國際合作,以全球視野整合產業化資源,把國際市場作為企業成長的腹地和依托。高科技企業在引進外部資金的同時,能夠得到孵化器經營者、風險投資者和國際合作者的管理經驗、人際網絡、銷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這些支持可以幫助企業降低各種創業風險,順利進入市場,特別是潛力巨大的國際市場,并且可能帶來經營現金流的提前改善。以色列政府強調資本配置的市場導向,堅持只承擔風險,不參與股權投資和經營管理的政策邊界,其合理性在于:一是給私人資本提供一種激勵機制,滿足資本逐利性要求,使更多私人資本能盡早參與科技創業的風險投資;二是在糾正市場失靈的同時,盡量減少對自由市場的干預,保證市場效率,降低制度成本,避免創業企業Y因非市場因素導致的失敗。

    對我國科技產業發展的啟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習借鑒國外經驗,結合實際,逐步制定了覆蓋科技創業企業生命周期各個階段的融資支持政策。如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向創業企業提供場地、融資、輔導等支持;2000年國家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為種子期創業企業提供資金支持;2007年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撥出專項資金,通過風險分擔,引導創業基金投資早期創業企業;2009年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創業板,支持創業企業上市融資。這些政策的實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孵化器的市場化運作[6]、對早期企業的支持[7]、對國際合作的鼓勵、對民間資本的引導方面仍存在不少問題。學習借鑒以色列的成功經驗,可以從以下5個方面不斷完善我國的科技創業支持政策。(1)積極深化科技孵化器運營制度改革。國有孵化器企業要朝專業化方向發展,把單純的物業出租業務與專業孵化器分開經營。創辦專業孵化器要引入風險資本、產業資本、天使資本等,實現股權結構多元化,并盡量避免國資絕對控股,實現市場化運作。同時,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人才創辦技術孵化器,在市場準入和政策支持上一視同仁。通過機制改革,使科技孵化器有效凝聚社會各種創業支撐資源,具有全面的孵化功能,即提供場地、參與投資、輔導創業。(2)改革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制度設計,加強創業初期的財政支持力度。學習以色列孵化器計劃的經驗,把基金資助與項目孵化結合起來。賦予專業孵化器項目申報推薦權,前提是對推薦項目承諾一定比例的投資,獲得的基金資助可轉化為股權,在創業者與孵化器之間合理分配。讓政府資助在風險最大的早期階段發揮關鍵作用,解決孵化器由于資金不足、風險過高而難以市場化運營的問題。財政補償機制的建立反過來會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資本,參與創業企業的孵化培育,形成良性循環。(3)支持創業企業開展國際合作,集聚全球創新資源,推進科技產業發展。經濟全球化推動科技創新資源在世界范圍內流動,產業鏈、供應鏈的國際化使科技創業必須具備全球化視野和思維。只有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揚長避短整合全球科技與產業資源,才能在全球市場的大背景下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和企業。以色列保持自身在科技研發中的領先優勢,以技術拓展市場,通過國際合作實現成果在國際市場上的產業化[8]。中國擁有強大的制造能力和制造技術,產業鏈配套完善,加上廣闊的市場空間,構成了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的優良土壤。通過國際科技合作,把國外尚不成熟的技術和國內的產業配套能力、集成創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市場營銷能力相結合,完全能夠孵化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和企業。近年來,科技部在全國各地批準設立了一批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進行了有益探索。但由于國家支持國際科技合作的經費有限,對于合作基地及合作項目的財政扶持遠遠不夠。(4)發揮市場機制在科技創業資本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社會和民間資本投資高科技產業。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已經產生了一個成功的創業企業家群體,積累了大量財富,社會和民間資金充裕。第一代成功的企業家從創業開始轉型投資,出現了一大批職業天使投資者,如以“創新夢工場”為代表的一些民營技術孵化器,以及類似鼎輝、同創的一批知名本土風險投資機構[9]。各級各地政府在探索科技與金融結合的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引導而不主導,補位而不越位。國有資本只當先行者和引路人,不要與民爭利。同時,國家要適時制定和完善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利用結構性減稅的契機,通過稅收優惠引導社會和民間資金流向高科技產業。(5)強化績效約束,防止資源錯配,保證更多財政資金投入早期創業企業。以色列對成功產業化的政府資助研發項目收回投資,把收回的資金繼續用于支持新的產業研發活動。這種機制通過強化受助者的責任,保證有限的財政資金用于最需要的環節。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財政資金更為緊張,應參考以色列的做法,讓有限的資金更多用于支持受孵企業,有效矯正目前完全無償資助導致的資源錯配。而且,對受助項目施加剛性約束,將鼓勵企業家更加重視誠實信用,并有效壓縮可能存在的權力尋租空間。

    作者:吳漢榮 單位:廣東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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